內政部推動多元措施 守護國人居住安全與品質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行政院日前召開經濟發展委員會「包容成長」組顧問會議,期盼推動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等擴大內需政策,為臺灣經濟注入更大量能。內政部今(1)日指出,下一階段政策目標為鼓勵民眾自行實施都市更新,政府會健全管理機制,讓民眾能夠依照居住需求,量身打造及透過住戶共識來推動,並提供相當財政支持新措施,以協助有安全疑慮的建物能夠加速重建。
內政部表示,在去年12月17日已將「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草案函送行政院核轉送立法院審議,內容包括「老宅延壽法制化」、「刪除條例期限」、「精進重建適用範圍」,及「新增捐贈公益設施容積獎勵」、「稅減優惠」等重點。此外,行政院去年12月30日也完成「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及「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的審查,預計於計畫及補助辦法核定發布後1個月內受理民眾申請為原則,並將分期撥款建議原則納入「老宅延壽申請作業流程參考指引」內,供各地方政府依實際受理情形訂定請款規定,以降低財務門檻及民眾墊付款項的負擔。
內政部說,近年都更危老政策推動成效概估總投資金額達1.84兆元,其中,公辦都更部分,截至去年已累積社會住宅3991戶、創造托兒及托老空間共35處及占地6千餘坪,另有活動中心、身障及展演空間等共21處,面積逾3千坪。另考量部分屋齡超過30年以上但安全無虞的建物,暫時無重建需求者,可採取老宅延壽方式,優先完成外牆整修、防水隔熱、老舊管線更新、扶手更新、地面防滑與高低差改善、增設電梯及無障礙設施等機能改善工程,公寓公共空間每棟最高補助960萬元,室內私人空間每戶最高補助30萬元。
內政部提到,原則上,申請案經地方政府審查核准後,得撥付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補助費用及第1期建築物修繕補助款(以核定補助金額30%為限);並於完工備查後撥付剩餘款項,經由政府撥款便民的措施,將可大幅降低民眾修繕負擔,並可達到延長建物使用年限、強化住宅安全,及提升建築安全與永續性能等多重效益。
內政部進一步指出,為使民眾更加理解老宅延壽計畫內容及補助項目,自去年11月底優先從人口稠密、老屋較多的區域開始辦理巡迴說明會,至今已辦理10場,後續也會透過多元宣傳管道,加強政策溝通及說明,預計116年底前,鼓勵屋齡達30年以上的4至6樓公寓,以及6樓以下的透天住宅進行修繕。同時,為務實解決人屋雙老情形,現在也將高齡者、弱勢族群與老舊建築實際條件納入整體評估,並提供補助加碼等支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