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首例!4歲童吃餅乾掉屑遭撞牆淪植物人 惡男依「凱凱條款」求刑12年
震驚社會的虐童事件「凱凱案」讓兒虐案迎來重大修法,高雄1名26歲鄭姓男子因看不慣同居女友的4歲兒子吃餅乾掉屑,罰孩子半蹲後被比中指,竟理智線斷裂、將孩子抓去撞牆,男童頭部重創後連喊3天頭痛都沒人理會,直到在家昏倒才被送醫,但已因顱內嚴重出血成為植物人。鄭男到案後否認犯行,遭檢方痛斥手段兇殘,依兒童及少年虐待罪致重傷罪起訴,並依照「凱凱條款」求刑12年,成為修法後全台首例。
檢方調查指出,今年9月15日晚間,4歲的劉姓男童與10歲哥哥在家吃餅乾,餅乾屑掉到地上,鄭男看不慣、命2人掃乾淨後罰半蹲,由於2兄弟先前已多次遭鄭男管教,劉童不甘被罰,朝鄭男比中指挑釁,沒想到鄭男當場理智線斷裂,竟一把揪住劉童、狠狠撞向後陽台牆壁。
事後劉童連續喊了3天「頭好痛」卻沒人理會,直到第4天早上突然昏倒,母親嚇得報警送醫。院方檢查發現,劉童顱內嚴重出血,昏迷指數僅3,已呈植物人狀態,至今仍未脫離險境。
檢警調查發現,這不是劉童第一次遭虐,他曾在短短3個月內至少3次帶傷到幼兒園上課,但園方未依規通報,錯失多次救援時機。高醫兒保中心召集檢警及專家會議,確認為嚴重兒虐案件。
鄭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當時只是「輕推」;但檢警根據劉童哥哥的供述與醫院驗傷報告等事證,再度傳喚鄭男說明,他仍否認犯行並拒絕測謊,檢方痛批他「無視幼童生命安全」,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虐待致重傷罪起訴鄭男,並依修法後的「凱凱條款」建請法院從重量刑12年,以儆效尤。(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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