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德員警刑案公文便宜行事 11件沒辦完電腦全點成結案
桃園八德警分局姜姓警員到偵查隊支援期間,因便宜行事使用同仁帳號、密碼,入侵公務電腦把11件尚未辦畢的案子,全點擊為結案狀態,檢方以他涉犯妨害電腦使用罪嫌,考量犯後坦承、已遭記過予以緩起訴;有基層反應,系統期限管考過於制式,偵查隊忙隊辦案還得跑公文,徒耗心力。
檢方調查,姜員(32歲)去年2月18日起支援八德分局偵查隊,負責刑案偵查、刑事案件辦理移送及公文承辦業務,但姜未經另名吳姓公文登記桌承辦人同意,就擅自用吳的帳號、密碼入侵公務電腦,從去年6月至11月間,連續將11次尚未辦畢的案件,點擊為結案狀況假象。
八德分局發現後將姜員送辦,檢方訊時,姜坦承不諱,與吳員證詞相符,另有承辦公文流程異常清冊及對話紀錄佐證。檢方認為,姜員涉犯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而侵入公務機關電腦罪嫌,11次行為犯意個別、行為互疏,應分論併罰,審酌姜范後坦承、態度良好,無前科紀錄。
檢察官並考量,姜就其積壓公文未辦的疏漏,已經被所屬單位記過多次,已受有相當教訓,被害的吳員也同意緩起訴,參酌公共利益維護等,予以姜緩起訴處分,且姜自稱因投資失利經濟狀況不佳,緩起訴處分金從輕酌定,命他向公庫支付3萬元。
有資深刑警坦言,因市警局內部有套統一的公文系統,用來納管所有案件公文並設有時間限制,一旦逾期就會亮燈被檢討,該系統也包含刑事案件公文,過去較嚴格7天為限,但刑案有太多不確定性、調閱資料需求,若逾期就得辦理展延,引發基層埋怨。
後來經反應,該系統雖針對刑案期限放寬至1個月,但時間依然很緊湊,遇上複雜案件、詐欺案件等,有多名車手被告要通知到案、向銀行調資料,以致於不少偵查隊員忙辦案還得兼顧繁雜公文程序,且申請展延還可能被上級刁難,認為刑事案件應獨立管考,而非用制式時間框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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