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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違建遇關說 違法還是頂加GG了 

好房網

更新於 2018年03月19日05:39 • 發布於 2018年03月21日03:33 • 記者 陳韋帆/新北報導

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新北報導

今(19)日新北拆除大隊針對永和一處頂加違建強拆執行,屋主抱怨遭受欺壓,還找來議員樁腳進行「選民服務」,甚至「盡責」的拿著鎯頭作勢敲打,不過拆除隊仍不予通融,執行強拆,讓鄰居拍手叫好。根據相關人員表示,該違建已多次通知並公告須拆除,住戶已簽自拆切結同意書,但屢次未完成拆除之協議,且本案違建改建已導致鄰居房屋受損,所以今日特派拆除隊執行強拆,一切合乎法規與程序。

違建拆除情境。(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新北市工務局表示,拆除隊在執行強拆之前,都會先貼公告並發送公文給與屋主,給予10天~15天左右的自拆寬限期,但屋主必須先簽立同意自拆切結書,屋主若於寬限期限到期仍未自拆,拆除隊便介入強制執行。

違建通知書。(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違建通知書。(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但強制拆除所衍生經費卻成為目前最大問題,民國99年朱立倫市長上任時,就已提案「違建拆除自治會條例」,比照台北市違建拆除被拆除戶須自行付費,但本案卡關議會已8年仍未通過,導致拆除進度受經費所影響。

根據新北市府提供最新資料表示,目前新北市違建統計約18萬件,工務局拆除進度每年達萬件以上,其中約十萬件在民國88年,新北市未升格為直轄市時期就已存在,目前新北市已於105年4月7日公告實施「既存違建實施拍照列管」」,依規定既存違建有條件採拍照建檔列管,無須開立處分書,本市也將參照其他縣市的方式提報,並於月報統計表中呈現。

新北市拆除大隊強調,新北市拆除違建的決心從未改變,對於施工中違章建築會以即報即拆專案執行,新建造的違章建築有危及公共安全、交通、衛生情形,一定會優先來排拆。再次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任意搭設違章建築,一旦查獲必定依法執行公權力,必要時將依建築法規定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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