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酒醉襲警獲判無罪 基層警嘆「不意外」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0年07月16日19:24 • 發布於 2020年07月16日08:36

陳姓男子今年初醉倒台北市一間超商內,警方獲報到場後,陳襲警、以「三字經」辱罵員警,造成2名員警受傷,檢方事後依妨害公務罪起訴,法院審理後,認陳男事發過程無記憶、無主觀犯意,判其無罪;對此,案發轄區萬華分局表示尊重,但力挺警方執法,基層員警則認為判決嚴重打擊執法士氣。

47歲陳姓男子,今年1月9日凌晨4時許醉倒在萬華區廣州街上的7-11超商龍廣門市內,轄區龍山派出所獲報後派出吳姓、林姓警員到場處理。未料,警方要求陳男出示證件時,他突然動手襲警,造成吳員左手食指紅腫、林員左小腿擦挫傷。

2員隨後將陳壓制在地,陳仍辱罵「我X你老師」、「我一定會打你」、「靠腰喔」等,警詢後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後起訴。

開庭時,陳男否認犯罪,供稱「我當時泥醉、意識不清」,到警局看到監視器畫面才知道自己做了不對的事情,對警方感到抱歉;員警則證稱,陳男製作筆錄時,已意識清楚、向警方道歉,並未再攻擊他人。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酒醉對事發過程完全無記憶,主觀上沒有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公然侮辱犯意,故判其無罪,可上訴。

對此,萬華分局表示,尊重法院判決,是否上訴權責在檢察官,分局立場為力挺警方執法,捍衛警察尊嚴;但基層員警則認為,此判決嚴重打擊警方執法士氣,「一樣喝那麼醉,拿刀砍警察是不是也無罪?酒駕也可以說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去開車,是不是也無罪?」這樣不僅對警察沒保障,對人民更沒保障,也有員警無奈地說「殺警察都無罪了,不意外」。

秒讀要聞笑料不費力 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台北市萬華分局。記者李隆揆/攝影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搜救飛官辛柏毅有突破! 顧立雄:黑盒子定位後有斷斷續續訊號

自由電子報
02

獨家/賊闖屋偷網紅iPhone! 想解鎖變回撥、糗留自拍照

EBC 東森新聞
03

軍事粉專稱花蓮外海見「浮油」 空軍:海巡搜索未發現

自由電子報
04

「泰安第一湯」出意外!73歲翁大眾池泡湯溺水 妻兒同行目睹送醫不治

三立新聞網
05

同居一個月! 25歲臨時工伴17歲中輟女友殉情 遺留字條「在一起」

鏡報
06

大洗牌!彰化54席縣議員8人「跳船」轉戰鄉鎮長 這區最多

自由電子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5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