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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變惡夢!新竹「海蟑螂」霸屋不走 還坑仲介22萬下場曝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3月26日03:27 • 發布於 03月26日03:24

新竹黃男以880萬向徐男購買新竹市一處7樓住宅,沒想到徐男過戶後,竟霸占房屋不肯搬離,還跟仲介借22萬不還。新竹地院審理後,判徐男應騰空交付房屋,並自2025年8月21日起至交屋日止,每日需支付黃男4400元違約金,另須償還仲介22萬欠款。

判決書指出,黃男於去年7月透過房仲吳男介紹,與徐男簽立不動產買賣契約,約定同年8月20日辦理交屋。黃男事後依約將價金匯入履約保證帳戶,房屋也於8月7日完成過戶手續,但徐男卻遲遲不肯搬離。

黃男主張,徐男延遲交屋害他必須在台中繼續租房,受有租金損失,因此要求徐男支付每日4400元的違約金,並賠償每月約1.2萬元的租金損害。

此外,經營仲介公司的吳男也出面控訴,徐男在交易期間分別於2025年7月及8月向他借款三次,共計22萬元,原本約定交屋後由履約保證帳戶款項清償,但因徐男拒不點交,導致價金無法撥款,他也遲遲拿不到還款。

法官審理時,徐男經合法通知並未到場,也未提出任何書狀說明。法官根據買賣契約書、匯款回條及LINE對話截圖等證據,認定徐男確實違反契約義務且欠債未還。

法官認定,徐男應依約將房屋騰空交付給黃男。在違約金部分,契約約定每日按總價千分之0.5計算,即每日4400元,自約定交屋日翌日起算合理;但法官另指,依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總價15%,因此裁定上限為132萬元。

至於黃男額外要求的租金損害,法官認為定型化契約已規定違約金包含損害賠償,且黃男未提出實際租金支出證據,此部分予以駁回。針對仲介吳男的債務,法官判定徐男應返還22萬元借款並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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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黃男以880萬向徐男購買新竹市一處7樓住宅,沒想到徐男過戶後,竟霸占房屋不肯搬離,還跟仲介借22萬不還。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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