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鈴薯發芽切掉還可輸台?食藥署重申:雙重檢驗「不合格整顆丟」
台美貿易協定(ART)放寬加工用馬鈴薯輸台規範,引發立法院質疑恐增加民眾「龍葵鹼」中毒風險,衝擊食安。對此,今(17)日食藥署回應,強調進口馬鈴薯於邊境都會進行相關檢驗及後市場抽查,只要有腐敗、發芽、龍葵鹼含量超標等狀況,一律「整顆丟棄」,確保不會流入市場。
進口加工用馬鈴薯發芽還可輸台?立委疑食安風險
日前台美貿易協定(ART)調整後,原本對發芽馬鈴薯的限制出現變化,過去規定芽體不得超過5毫米,否則整批退運,如今已取消明確上限,這也讓不少立委質疑「發芽了還可以給國人吃」?批評恐有食安疑慮。甚至不少人擔心,馬鈴薯若在運輸途中僅部分出現發芽或腐敗,經處理後進入加工流程,這樣恐怕會讓含有龍葵鹼的馬鈴薯,流入食品鏈。
食藥署重申「進口馬鈴薯雙重把關」 龍葵鹼訂明確上限
針對外界疑慮,食藥署今(17)日回應,馬鈴薯中的龍葵鹼屬天然配醣生物鹼,攝取過量可能影響人體健康,因此台灣訂有「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明確規範含量上限為200 ppm。因此在進口加工用馬鈴薯這部分,無論是否有肉眼可見芽體,只要檢驗超標,就不得輸入台灣或販售,包括若出現腐敗情況,同樣不可輸入台灣,重申「邊境及後市場會進行雙重抽查把關,相關標準並未因貿易協定而放寬」。
另外,外界質疑是否會切除部分發芽、腐敗部位,再輸入台灣?食藥署表示,「一旦有問題就必須整顆丟棄,不得僅將腐爛或發芽部位切除後再使用,避免毒素殘留風險,確保後續加工與流通的安全性」。
食藥署強調,雖然台美貿易協定在外觀與發芽判定上有所調整,但關鍵的「毒素標準、處理原則、查驗流程」均維持不變,仍以國人健康為最高原則,並持續與農業部合作把關,確保進口馬鈴薯的食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