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偉 公告本公司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變更交易方法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3064)泰偉-公告本公司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變更交易方法
1.櫃買中心公告處置之日期:115/04/01
2.櫃買中心公告處置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
券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1款,114年度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所列示股本二分之一。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櫃〞):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櫃之日期:115/04/07
5.因應措施: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倘上櫃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仍未恢復其
有價證券之買賣者,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櫃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
投資風險:不適用
延伸閱讀:
泰偉 公告本公司115年2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表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及負債比率
高鋒等52家公司及凱衛等17檔轉換公司債/普通公司債4/6起股務代理機構變更為台新證券
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