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參政免放棄國籍? 南投縣長許淑華:尊重立法院職權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立法院國民黨團以「大陸非外國」為理由,擬修「國籍法」保障中配參政權,針對是否贊成中配參政免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以及是否贊成中配入籍縮短為4年?對此,南投縣長許淑華表示,是否修法尊重立法院議決法律的職權。
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因就職議員前未辦理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史任期屆滿卸任,去年12月遭內政部以違反國籍法規定,行文縣議會予以解除公職。另原任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的中配鄧萬華,也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問題被解職,她向花蓮縣政府提起訴願,訴願委員會決議撤銷原處分,內政部認為地方政府應依法辦理。
立法院國民黨團20日因而召開記者會,黨團書記長羅智強表示,為保障中配參政權,國民黨團將提出「國籍法」修法,直接訂定「陸配參政權不受國籍法規範」。
許淑華今被問及是否贊成中配參政免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等問題時未正面回應,惟表示此議題因牽涉國籍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否修法尊重立法院議決法律的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