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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L》假球簽賭案日前判決出爐 職籃工會籲政府拿出真本事

TSNA

更新於 2025年11月18日18:49 • 發布於 2025年11月19日02:46 • 許柏蒼/綜合報導
柯旻豪。(資料照)

第20屆賽季爆發史上最大規模假球簽賭案,士林地方法院於17日上午一審宣判,共15名被告依結夥以詐術妨害運動賽事公平、加重詐欺、賭博等罪名遭判刑,其中包含10名前裕隆納智捷球員。前年度 MVP 柯旻豪遭重判7年徒刑;外籍球員斑霸(Bamba)判5年2月,服刑期滿後將被驅逐出境。本案仍可上訴。

判決出爐後,臺北市職業籃球員職業工會昨晚也發出三項聲明回應,其中強調假球防治不僅靠重罰,更需要國家提出完整政策,正面迎戰全球化的賭博滲透問題。

【職籃工會聲明】在 SBL 假球案一審宣判之後:「運動賽事防賭,是與人性的戰爭,是沒有終點線的工程。」

一、 職業賽事假球已全面適用加重刑罰過去,假球加重刑罰的條件僅限於「台灣運彩有開盤」的賽事,對國內大多數聯賽與選手毫無保護力,也使未開盤的賽事成為假球與組頭滲透的風險破口,從業人員長期暴露在「有責任、無保障」的真空帶中。為促使法律對於運動產業賽事環境的保護更趨完整,職籃工會偕同職棒工會、女足工會於去年進行《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法的倡議與遊說,期盼讓操縱比賽的刑罰標的不僅止於「運彩開盤賽事」。

感謝朝野立委的支持與修法,自今年 1 月份法案上路後,目前國內所有職業、企業聯賽以及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列入的賽事,均適用《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對於不正操縱比賽定義範圍。在此,我們也要再次提醒會員與從業人員,並正告所有意圖染指賽事與選手的不肖份子,切莫以身試法。

二、 尊重檢方上訴判斷,期盼司法能成為假球防治的神隊友職籃工會認為此次 SBL 假球案的一審判決,是《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相關條文的首次適用,回顧當年職棒因歷次假球事件造成整體產業陷入絕境的歷史,若檢察官考量「以透過重罰嚇阻操縱比賽落實立法意旨」而認定有上訴必要,本會表達尊重且支持。

三、我們需要-更具體的政策作為,真正意義的繩之以法國際體壇近期也屢傳從業人員涉賭、受賄、操控比賽等事件,顯示職業運動從業人員參與博弈、甚至於操縱賽事,是一場與全球博弈集團對抗的長期戰爭。職籃工會認為,面對本案對台灣籃球的衝擊;除了內部教育與規範落實,我們也期盼政府打造健康安心的職業運動環境的宣示不再只是口號。除了希望能真正落實《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之修法要求,制定並推動防治運動賭博政策;也希望相關查辦亦不應止步於涉案選手,更應對藏身其後的犯罪集團與博弈網站進行釐清與遏止。

只有當選手「看見未來」、當制度「回應不安」,防賭工作才有真正的韌性與效果。珍惜台灣籃球此刻得來不易的環境,我們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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