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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隔空互嗆!嘉義男持刀刺穿對方心臟奪命 二審仍判14年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025年11月19日02:59 • 發布於 2025年11月19日02:29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嘉義34歲王姓男子因不滿黃姓前女友與好友陳姓男子互動密切,又因IG上被陳男批評而覺得受辱,竟在2024年11月12日凌晨撂人上門談判,雙方談判不合竟持刀連刺陳男2下,造成刺穿心臟致死,嘉義地院國民法官庭王男14年,王男上訴後,台南高分院仍維持原判。

判決資料指出,2024年11月11日晚上9時許。黃女與33歲陳姓好友(死者)、李姓男子到嘉義市中興路某酒吧喝酒,她向2人傾訴與王男交往時的不愉快。陳、李欲替她出氣,便用陳男IG帳號向王男PO文發洩不滿,雙方隔空互嗆後,相約談判。

王男覺得顏面受損,11月12日凌晨2時許找來鍾、丁、羅、陳、劉、黃等6名友人抵達嘉義縣水上鄉黃女父親所承租的鐵皮屋客廳,王、陳兩人發生口角,但在眾人勸阻之下,雙方冷靜下來未發生衝突。沒想到凌晨3時8分許,王男卻突然拿出預先藏於身上的刀子,趁陳男無戒心時接連刺向陳男左前臂與左側胸腔。第二刀自胸腔一路刺穿心包膜直達心臟,造成致命傷勢。陳男送往台中榮總嘉義分院搶救,仍於凌晨4時18分許因大量出血、氣血胸傷重不治。

犯案後,王男與友人驅車往嘉義布袋方向逃逸,沿途丟棄血衣並將兇刀棄於海邊。警方掌握線索後迅速組成專案小組,陸續查緝相關涉案人。嘉義地院國民法官庭認為,王男持刀行兇,兩刀角度不同、為接續刺擊,具明確殺人直接故意,依殺人罪判處14年徒刑。王不服上訴,但台南高分院審理後,19日認為一審判決無違誤而維持原判,仍處14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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