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遭重判20年 陸委會:嚴厲譴責中共政治迫害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國安案今天(9日)上午宣判,香港法院判處黎智英20年有期徒刑。陸委會發布新聞稿表示,嚴厲譴責中共及港府假借國安名義打壓自由人權,應停止政治迫害,立刻釋放黎智英,並籲請國際社會警惕中共加速輸出極權的風險。
陸委會指出,黎智英遭香港國安法重判,不僅是剝奪個人的人身自由,及踐踏言論與新聞自由,更是否定人民向執政者問責的基本權利。此案也再次印證,在中共所謂的「一國兩制」下,香港基本法向港人承諾的自由權利形同具文,司法淪為政治打壓、清算異己的工具。
陸委會表示,中共及港府以勾結外國及境外勢力危害國安罪名,對黎智英施加重刑,是將媒體影響力、國際連結等都納入國安處置範圍,意圖形成跨領域、跨疆界的寒蟬效應,這不是香港的特殊事件、單一個案,而是中共加速極權輸出的警訊。
陸委會提醒國人,以香港的慘痛經驗為戒,守護得來不易的自由生活,也籲請國際社會對中共侵蝕自由人權的作為提高警覺,與台灣共同捍衛自由民主防線。 (編輯:柳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