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軍官命士兵匍匐前進遭控凌虐 檢不起訴
過去軍中訓練常流傳一句話:「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這句話也成為許多長官在管教與訓練中自我要求、要求部屬的依據。近日,一起軍中管教爭議案件,正好讓這句老口號站上法律檢驗的舞台。台東某部隊軍官遭指控凌虐士兵,被移送法辦。台東地檢署偵結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書指出,114年7月間某部隊一次訓練過程,劉姓軍官發現陳姓士兵未依規定配戴防彈背心抗彈板,當場要求其以匍匐前進方式返回鋼棚取回裝備,並在情緒激動下將鋼盔丟向地面。該行為引發是否涉及「長官凌虐部屬」的爭議,案件隨後移送地檢署偵辦。
檢方調查指出,劉男與陳姓士兵為長官與部屬關係,相關命令確實帶有處罰與警示性質,但重點在於是否已超出教育、訓練的必要範圍,構成法律上所稱的「凌虐」。
檢察官綜合現場情況、證人證詞及被害人陳述後認定,該次命令並未持續進行,士兵僅匍匐前進約10至15公尺即遭制止,過程中未造成實際傷害。陳姓士兵亦表示,自己僅視為被處罰,未感到遭羞辱或不人道對待,也未認為長官具有惡意。
檢方因此認定,雖然管教方式有可議之處,但尚未達到殘酷或非人道程度,不符合陸海空軍刑法所規範的「凌虐部屬」構成要件,依法作出不起訴處分。
多位退伍老兵表示,過去軍中訓練更為嚴格,甚至曾被踢、被踹,或長時間在烈日下操練都很常見。他們認為,像此次要求匍匐前進、鋼盔事件,與過往訓練相比並不算殘酷,更多的是「警示與紀律教育」。
法律界人士指出,本案呈現軍中傳統訓練文化與現代法治界線的落差。訓練可以嚴格,但必須符合比例、目的正當,且不得對部屬造成身心傷害。「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這句老口號,仍可能被引用,但法律上界線明確,任何超出必要範圍、造成傷害的行為都可能構成凌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