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綠人」綠燈閃就別跑了! 交通部修法:提醒行人避免跨入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過斑馬線發現「小綠人」行人號誌燈開始閃爍,就別通過!交通部今天(11日)宣布,正式發布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7條,明確化「行人綠燈閃光」顯示意義,綠燈倒數或閃爍並非催促行人奔跑通過、而是提醒尚未進入行人穿越道的行人「避免跨入」,應等待下一輪綠燈,以確保自身步履從容與安全。
交通部指出,這次修法特別考量到學童、長者或行動較緩慢的族群,並強調綠燈倒數秒數的目的,是提供行人判斷剩餘通行時間是否充裕。若行人發現秒數不足,或綠燈已開始閃爍,應評估自身步伐考量優先,留在路邊等待下一輪燈號,避免因低估路程、在車道上奔跑或因焦急產生意外風險。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7條,規範行人專用號誌(小綠人)燈號意義,穩定綠燈表示可通行(速通過)、閃光綠燈代表綠燈剩餘時間不多,已進入道路者須快速通過或停在交通島,尚未跨入者禁止進入。違反規定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可處5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