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美阿嬤農場創辦人之子空拍機投毒殺動物 宜蘭地院判1年8月
宜蘭「張美阿嬤農場」創辦人張美兒子王姓男子,因不滿員工跳槽到另一家農場,於民國112年間三度操控空拍機,飛行至該農場上空投下毒餌,導致3隻動物誤食死亡、6隻動物中毒。法院審理後,認為王男因私怨以空拍機無差別投毒,危害動物,以涉犯動物保護法,判處王男1年8月徒刑,不予緩刑。可上訴。
宜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王男於民國112年間為「張美阿嬤農場」負責人,王男不滿員工離職後,轉往「星夢森林劇場」擔任動物經理,指示不知情員工將苜蓿粒浸泡在農藥托福松、巴拉刈與水的混合液,並以墨汁染色後曬乾。
王男於112年6月12日、24日及25日凌晨,前往冬山鄉安農溪旁堤防附近道路,將裝有毒苜蓿粒的衛生杯綑綁在空拍機下方,操作空拍機飛行到「星夢森林劇場」上方,藉由上下搖晃方式投放毒苜蓿粒。
園區內飼養的侏儒山羊「小白」、梅花鹿「月月」、羊駝「多比」誤食毒餌後,出現腹瀉、嘔吐、流口水等症狀,最終因農藥中毒死亡。園區另有侏儒山羊「拿鐵」、梅花鹿「喜喜」、「樂樂」、「星夢」及羊駝「咕魯」、「MoMo」等6隻動物也因誤食,出現腹瀉等中毒症狀,經緊急救治後痊癒。
「星夢森林劇場」員工於112年6月25日凌晨,巡視園區發現上方有空拍機出沒,尾隨空拍機到安農溪旁堤防道路,當場發現王男操縱空拍機而報警,警方隨後到王男住處、車輛展開搜索,扣得空拍機、苜蓿粒、農藥餘品等證物。
王男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並與告訴人達成和解且履行完畢,告訴人也撤回毀損告訴。不過法官認為,王男因私怨以空拍機無差別投毒危害動物,涉犯動物保護法規定,使用藥物致複數動物死亡,犯罪情節重大,更使前往觀光的幼童或農場員工,可能因誤觸而中毒,且王男三次投毒行為,嚴重影響園區安全。
法院審理後,5月25日依涉犯動物保護法,判處王男1年8月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6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2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