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億酒駕罰鍰僅追回2億 審計部促行政執行署改善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近年來酒駕案件頻傳,為維護民眾行的安全,並強化酒駕制裁效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專案辦理「酒駕案件專案執行」,但截至去年底,應執行金額為22億2441萬餘元,但審計部查核發現,實際徵起金額只有2億3218萬餘元,徵起比率僅10.4%。審計部函請行政執行署積極研謀合適執行方式,以提升執行成效。
行政執行署於2021年11月15日辦理第1波「酒駕案件專案執行」,並自去年1月5日起,啟動第2波「酒駕案件專案執行」,對酒駕2犯、3犯以上的駕駛,或拒絕酒測等情節較重案件,列為優先行政執行對象。
據行政執行署統計,截至去年底止,各分署受理酒駕裁罰案件應執行計3萬878件,應執行金額為22億2441萬餘元,但查實際徵起金額為2億3218萬餘元,徵起比率僅10.4%。又經檢視各分署徵起情形,其中台北、桃園、新竹、台中、彰化及嘉義分署實際徵起比率均未及1成。
審計部查核發現,13個分署中,台中分署應執行件數3320件,應執行金額2億9652萬餘元,實際徵起金額2320萬餘元,占比7.8%;桃園分署應執行件數3481件,應執行金額1億7956萬餘元,實際徵起金額1556萬餘元,占比8.7%;台北分署應執行件數1618件,應執行金額1億3443萬餘元,實際徵起金額1284萬餘元,占比9.6%。
為維護民眾行的安全,杜絕酒駕發生,審計部函請行政執行署積極研謀合適執行方式,以提升執行成效。
對此,行政執行署函復指出,已就酒駕交通違規案件專案列管,除及時調查、定期向金融機構查詢義務人存款資料外,並已實施全國同步執法專案,持續強化執行酒駕罰鍰案件,及運用科技執法措施追查義務人車輛行蹤,擴大多元繳款環境,提升繳款率等,以強化酒駕制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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