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台中水產行越南牡蠣假冒東石鮮蚵被訴 「這原因」判無罪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太平一家知名水產行呂姓經理,遭指控從2024年12月起,向盤商訂購越南牡蠣,卻以「東石去殼鮮蚵」對外販售,員警暗中購買後檢驗,才揪出是進口貨,遭檢方依詐欺等罪嫌起訴,台中地院審理時,呂男矢口否認犯行,強調曾試吃越南蚵覺得口感不佳就沒訂,盤商也作證越南蚵和東石蚵包裝、價格一樣,一般人難以分辨產地,認定呂男主觀上無犯意,判決無罪,可上訴。
中檢起訴指稱,呂男因台灣牡蠣於冬季產量減少,且體積瘦小,及台灣牡蠣市場價格高於越南牡蠣,從2024年12月起,向彭姓盤商訂購進口的越南牡蠣後,卻由不知情的店員張貼「東石去殼鮮蚵」標籤,並在架上販售,讓不知情的消費者以為是嘉義東石的本土鮮蚵而購買,依詐欺、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假冒食品罪等罪嫌將呂男和水產公司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呂男和水產店都堅決否認犯行,呂男表示,2024年12月14日起接手水產店訂貨工作,曾在同月28日向彭姓業者訂購東石鮮蚵,當時彭女稱因東石蚵較不肥美,建議試購越南蚵,但訂購20包試吃後認為口感不佳,就將其中一部分銷毀,未再向彭女訂購越南蚵,一直到同年6月13日被警查獲時止,均認為彭女出貨的蚵包為東石蚵。
合議庭並發現,彭姓業者2025年2月25日詢問呂男「最近幾天東石蚵很小,這個越南進口蚵品質不錯都有檢驗合格,可以嗎?」,呂男回覆稱「好,附檢驗合格報告一份給我們,謝謝!」,但後來彭女並未提供檢驗報告,呂男也未再跟她訂購越南蚵,因此呂男聲稱以為2月16日、3月2日出貨的蚵包也是東石蚵,並非無所憑據。
彭女也具結作證表示,賣出的台灣和越南牡蠣都是每包300公克70元,一般人用肉眼看應該分不出來是哪裡出產的蚵包,且包裝上也沒有特別標註產地,因售價相同,呂男也無法單憑單據得知彭女在2月16日、3月2日出貨的蚵包是以越南蚵取代東石蚵,認定呂男主觀上沒有販賣虛偽標示商品、詐欺取財、販賣假冒食品的故意,判決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