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銘漢夫婦命案 蘇建和三人更一審判免賠 最高法院再度發回
吳銘漢夫婦命案,蘇建和三人獲判無罪定讞。民事歷審判決凶手王文孝的母親,賠死者家屬新台幣831萬元確定,蘇建和三人免賠。最高法院認為,更一審判決未說明不採信鑑定推論的理由,理由欠備,日前廢棄發回更審。
最高法院認為,依據卷證內容,王文孝與蘇建和三人的供述有歧異,原判決未說明否定蘇建和三人陳述真實性的理由。最高法院表示,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定書推論凶器尚包含其他類型,原判決未說明不採信鑑定推論的理由,有理由欠備的違誤,日前廢棄更一審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
全案起於,王文孝、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被控犯下民國80年汐止吳銘漢夫婦命案,隔年當時在軍中服役的王文孝,遭軍法槍決。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人歷經纏訟多年,獲判無罪確定。
吳家人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引述刑事再審時曾委託鑑識專家李昌鈺鑑定結論,指此件極可能為王文孝一個人所為,據此駁回上訴,仍判決蘇建和三人免賠。
吳家人再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為,蘇建和三人須提出反證,證明無侵權行為,此部分廢棄判決,發回更審,王母部分則判賠831萬餘元確定。更一審仍判決蘇建和三人免賠,最高法院日前二度廢棄判決,發回更審。
(責任主編:莊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