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檸檬車條款7月上路// 交車半年內 同瑕疵修4次可換新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1年01月28日21:29 • 發布於 2021年01月28日21:30
新增「檸檬車條款」的新版「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拍板,經濟部昨公告七月一日生效。(資料照)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被稱為台灣版「檸檬車條款」的新版「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終於正式拍板,經濟部昨公告七月一日生效。經濟部長王美花昨指出,較先前版本對消費者更有保障。新版契約規定交車後至少一百八十天內,或行駛至少一萬二千公里內,若發生六種重大瑕疵或相同瑕疵修復四次無法恢復正常機能等情況,消費者可要求更換新車或解約。

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 經部大翻修

上一版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公布距今已二十二年,經濟部二○一八年起著手大翻修、隔年預告,但最重要的「檸檬車條款」因外界有不少意見而持續延宕,日前傳出車商希望再延期上路,但經濟部昨正式公告,並敲定七月一日生效、不再延後。

新增的「檸檬車條款」保障新車在交付後至少一百八十天內,或行駛至少一萬二千公里內(兩條件以先到者為準),若發生兩情況,消費者可請求更換同型或等值新車或解除契約。

里程1.2萬公里內 6大瑕疵可換新

情況一為因相同瑕疵維修經四次仍無法回復正常機能;第二為因機能瑕疵無法正常使用車輛,累積無法使用天數達三十天者,但消費者未依通知取車等情況則是例外。

在上述期限或里程內,若發生六種重大瑕疵也可換新或解約。其中「於行駛時,突然起火燃燒」,一旦發生就可換新,其餘還包括「排檔或行駛時發生暴衝」、「煞車失靈」、「突然熄火」、「引擎溫度升高到極限」、「其他有危害生命或身體健康安全之虞之重大瑕疵」等五項,則是維修不得超過兩次,否則即可換新或解約。

王美花指出,訂七月一日生效給予緩衝期,是為讓外國車廠能夠因應台灣的消保新規範。除「檸檬車條款」外,本次也新增審約期至少三天,訂金除特別約定外,不得超過總價十%。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理財相關文章

01

機票暴漲900%仍被秒搶!中東戰火改寫歐亞航圖 亞洲航空大啖「逃命紅利」

anue鉅亨網
02

台股大漲844點!專家曝恐是「1現象」:可能繼續跌

民視新聞網
03

全球最大央行黃金買家 傳將大舉售金「護國」

anue鉅亨網
04

後悔大跌沒進場?台股反轉漲逾千點 專家揭絞肉機行情真相:「回本衝動」最危險

風傳媒
05

英特爾18A製程陳立武擬代工 專家這麼說

NOWNEWS今日新聞
06

中東戰事牽動能源供應 經長:必要時4月評估燃煤發電

中央通訊社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55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