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小孩?他遠端打卡、早退被抓包 面板大廠副理丟工作
在群創光電高雄路竹廠擔任技術副理的杜姓男子,明明沒進公司或其他廠區出差,卻利用遠端連線程式進入公司內網「打卡」,從2019年5月至隔年4月共被抓包有36次未出勤或早退,因曠職天數過多而被解雇,杜主張解雇不合規定,向法院提確認僱傭關係之訴,並追討薪資,橋頭地院認定他違規明確判他敗訴。杜不服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發現杜曠職、早退都選在周一、五,可見是為延長個人休假,加上他自承網頁打卡是為方便接小孩,駁回他上訴。
判決指出,杜男從1999年在群創任職,2012年曾跳槽至鴻海,直到2015年再回任原公司,在路竹科學園區的廠區擔任副理,因職務與過去工作內容有關,群創特別認列跳槽前年資,每月薪資達10萬7000元,
去年3月,杜男主管發現他出勤異常,群創內部啟動調查,發現從前年5月至去年4月間,杜雖有網頁到離廠打卡記錄,但檢視打卡方式,發現都是利用遠端連線程式「Citrix」進入公司內網打卡,共有29次周一全天為出勤還有7日早退違規,且累計36次違規打卡都未辦理請假。
群創公司清查,一年上班周數為52周,但其中34周杜都有實際整天未到職或早退狀況,平均每1.5周就違規一次,其中數周正常到班天數僅3.5日,認為杜未依照公司規定在廠區出勤,身為主管職還偽造到離廠打卡紀錄,嚴重破壞公司秩序將他解雇。
杜被解聘後不服,向橋頭地院提確認僱傭關係之訴,並追討解職到復職之間的每月薪資,杜喊冤,他是在其他廠區出差,才會利用遠端連線程式進入網頁打卡;他在公司服務20年才爬到技術副理一職,但公司知道他違規,就以首次發生偶然是件做出最嚴厲解雇處分,顯然不成比例。
橋頭地院一審調查,依照群創公司規定,員工在廠區內可採定點刷卡或網頁打卡,若到其他廠出差則是利用APP打卡,杜雖然有權限可遠端登入公司內網,但僅限公務使用,系統而非讓員工線上打卡,但杜卻透過遠端程式登入公司內網打卡,而非利用APP簽退,打卡方式已違反公司規定。
法官發現,網頁打卡資料有29筆是顯示杜在南科廠區打卡,但根據該廠區門禁系統,卻無杜男進出廠的刷卡資料,另外7筆路竹廠的打卡資料,則與該廠進出廠時間不符,加上杜提不出參與課程的其他證據,因此不採信杜男說法,判他敗訴。
杜不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合議庭認為,杜男身為主管,卻利用遠端連線職權,鑽系統漏洞打卡,且29次曠職都在周一,早退7次有6次是在周一或周五,可見他大多挑在周六、日休假期間前後,達到延長個人休假目的,加上杜在公司內部調查時,他自承每周一網頁打卡是為了方便接送小孩等,因此駁回杜上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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