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斷性侵男舌頭「刑罰竟比對方重」 韓嬤60年後終獲重審
一名韓國女子在1960年代差點遭人侵犯,在抵抗過程中咬斷對方的一小塊舌頭,最後卻被法院以重傷害罪判刑,且刑罰比對方更重。她60多年來未獲平反,2020年提出再審請求。儘管遭到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拒絕,但最高法院在經過約3年審理後,撤銷原判發回重審,其再審案首場公審將於23日舉行。
綜合《每日經濟》和《CNN》報導,1964年5月6日,當時年僅18歲的崔末子(최말자),在慶尚南道金海市幫一名21歲男子指路後,遭到對方壓倒在地。她受訪時透露,當時意識模糊,頭部彷彿被鐵鎚毆打過,一度失去意識,但她後來隱約感受到對方企圖將舌頭伸進她的口內,用力咬下對方的一小截舌頭,好不容易才脫身。
事件發生約兩個月後,加害男子夥同朋友前往崔末子家,對她進行威脅,甚至揚言對其家人不利,隨後以「重傷害罪」提告。崔末子則主張自己為正當防衛,反告對方性暴力未遂、不法侵入與恐嚇等罪名。儘管警方認為崔末子的正當防衛主張合情合理,但釜山檢方卻秉持不同看法。根據法庭文件,檢方撤回對加害者提出的性暴力未遂罪名,轉而以重傷害罪起訴崔末子。
崔末子於1965年遭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2年。相比之下,加害男子因不法侵入與恐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處罰比她還輕。崔末子表示,在調查與審判過程中,她的權利也遭到侵犯,有一段時間她被戴上手銬,還被強制接受處女檢查,且檢查結果還被對外公開。崔末子於2020年5月鼓起勇氣提出再審請求。然而,釜山地方法院與釜山高等法院以「缺乏能夠證明調查過程存在違法性的資料」為由駁回。
崔末子隨後以遭受司法機關非法拘禁為再審理由,向最高法院提出再抗告,經過大法院長達3年多的審理後,法院認定需針對當年判決書、新聞報導、在押名冊、刑事案件簿、執行簿等資料進行事實調查,遂將案件發回重審。釜山地方法院刑事第5庭,預計於當地時間23日上午11點進行再審首場公審。韓媒指出,該再審法院可能在舉行一次公審後即做出判決,崔末子有望在歷經逾60年後獲得遲來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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