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閃兵案「王子」等15人今起訴 法院明首度傳陳柏霖與坤達審理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地檢署偵辦藝人閃兵案,今日再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15人,並求處1年至5年不等徒刑,其中包含藝人王子(本名邱勝翊)涉花30萬元閃兵而被求刑2年2月;此外,新北地院明日亦將針對第二波起訴者開庭審理,首度傳喚被告為被求刑2年8月的藝人陳柏霖與坤達。
這是檢方偵辦藝人閃兵案的第5波起訴,除王子外,被訴者還包含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共犯李名宸及張忠;其餘役男包含超跑網紅邵凱宏、饒舌歌手張傑瑞,及男子黃柏崴、張丞博、王朝為、徐偉晉、黃芑豪、呂鋐廉、廖政綸、劉帆柇、徐翊愷。
檢警調查,這12名閃兵男子使用的手法與之前涉閃兵的藝人手法如出一轍,他們分別從2011年至2024年間支付5萬元至35萬元不等價格,與陳志明合作,由陳嫌安排他們往醫院看診時,以憋氣影響血壓檢測,或由陳嫌直接頂替測量,等取得24小時攜帶式血壓機後,再由陳嫌頂替配戴,以取得中度或重度高血壓不實診斷證明書,向相關單位申請將體位從「常備役」變更為「複檢過程中或體位未定」,之後以相同手法由陳嫌配戴測量儀器,通過複檢取得免役證明。
檢方認為,兵役制度是維繫社會安定與確保國家安全的基石,逃避兵役行為,不僅違法,亦嚴重破壞兵役制度的公平性與公信力,動搖國民對制度的信賴,進而影響社會秩序與國家安全,不容等閒視之,若對這種找搶手閃兵的案件予以輕判,勢將削弱刑罰威嚇力,助長規避兵役歪風。若准予緩刑或准易科金,無異傳達「未被查獲即可無事,被查獲亦可以金錢解決」的錯誤訊息,將使役男心存僥悻,損及國防安全,請法院量刑時從嚴考量,不予宣告緩刑或得易科罰金之刑。
檢方除對陳志明求刑5年外,並考量王子為社會公眾人物,享有高度媒體關注與名聲所帶來的社會紅利,對青年世代具有相當影響力與示範作用,卻蓄意偽造檢測結果閃兵,甚至同屬「棒棒堂」團體成員相繼落網後仍心存僥倖,不主動到案說明或自首,還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否認閃兵,企圖掩飾犯行,態度不佳求刑2年2月;其他役男則被求處1年至2年2月不等徒刑。
此外,第二波被訴藝人書偉、陳柏霖、坤達、修杰楷、廖允杰中,書偉、修杰楷之前庭訊時均坦承犯行,法院明日將傳喚坤達及陳柏霖進行訊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