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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誣指黃國昌「硬上女學生」 高院認「加重誹謗」判3個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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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5年11月26日06:57 • 發布於 2025年11月26日06:58 • 上報快訊/李唯甄
周玉蔻發文稱黃國昌「硬上女學生」遭判3月徒刑定讞。(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前年在臉書PO文,稱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硬上女學生」遭判賠30萬元。台北地院就刑事部分判她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周玉蔻不滿提起上訴,喊冤稱從沒說過「霸王硬上弓」,台灣高等法院今(26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審全案定讞。

回顧本案,周玉蔻在2023年6月13日於臉書發文,表示當時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稱讚黃國昌,是自己心目中的法務部長人選,周玉蔻酸:「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嚇死人)」

黃國昌事後對周玉蔻提告民事損害賠償、刑事妨害名譽,並求償100萬元及要求刪除文章,同時要在3大報刊登道歉啟事。雙方後續調解失敗,台北地院在民事部分判周玉蔻須賠償30萬元並移除PO文;刑事部分則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北院去年12月一審判她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周玉蔻不服,又再提起上訴,案經二審,高院合議庭審理後指出,依卷內各該證據資料,認定周玉蔻貼文屬事實陳述,而非單純的意見表達,其中「硬上」一詞是指加害人違背被害人意願而為猥褻或性交行為,並非雙方發生戀情之事,足以貶損黃國昌名譽及社會評價。

高院表示,周玉蔻於發表貼文前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已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考量周玉蔻犯後始終否認犯罪態度、兼衡她已完成對黃國昌的損害賠償,駁回周玉蔻上訴、全案維持原審定讞。(責任編輯:卓琦)

(延伸閱讀:控黃國昌「硬上女學生」遭判刑 周玉蔻上訴:沒講過霸王硬上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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