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完縱火滅證?男潛木材廠盜「童子錫燈」典當百萬 判3年2月
彰化縣「福興鄉」一間木材廠遭竊賊闖入,陳姓男子翻牆潛入竊取價值100萬元的「童子錫燈」後,竟點火燒毀廠房企圖滅證!法院近日審結,依竊盜、偽造文書及放火未遂等3罪,合計判處3年2月徒刑。
彰化縣福興鄉一間木材廠2024年發生火警,經消防局鑑識及警方調查後發現,竟是一起因竊盜引發的縱火案。陳姓男子駕駛懸掛偽造車牌的車輛,於凌晨翻牆潛入廠區,竊取價值百萬元的「童子錫燈」後典當變現,隨後點火燒毀廠房。法院近日審結此案,依踰越牆垣竊盜、行使偽造特種文書及放火未遂等3罪,合計判處3年2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內容,陳男為犯下此案,於案發前一週從網路購物網站購得兩面偽造車牌。2024年9月30日凌晨2時許,他駕車至福興鄉該工廠外,換上偽造車牌後翻牆潛入廠區。陳男進入木材廠內,竊得一對高價的「童子錫燈」後,跑到工廠西南側泡茶間點火,得手後將贓物搬至牆外,隨即駕車離去。
陳男離開後不到兩分鐘,工廠便竄出熊熊烈火,火勢迅速延燒,波及廠內物品及鄰宅外牆。所幸附近居民及時發現並通報消防隊,迅速撲滅火勢,未釀成更大災害。案發當天,陳男便將竊得的「童子錫燈」帶至高雄一間當鋪,典當得款100萬元。審理過程中,陳男堅決否認縱火。他在偵訊時供稱,對方家人曾帶他父親賭博致輸錢輕生,且不斷散播不利其父的言論,故心生不滿欲報復,另稱為改善家計而竊取錫燈。其辯護律師亦主張,消防鑑定報告僅稱「無法排除人為縱火可能性」,屬消極證據,且未檢出易燃液體,監視器也未拍到直接縱火畫面。
然而,合議庭認定陳男放火犯行明確。監視器畫面顯示,案發前後僅陳男一人進出工廠,且其駕車離去後兩分鐘內,工廠即冒出火光,時序高度吻合。消防局鑑定報告已詳細排除電線走火、菸蒂、祭拜、烹煮等所有常見意外起火原因,明確指向「人為使用明火引燃」的可能性。法院認為,陳男除竊盜圖利外,更因個人恩怨罔顧公共安全縱火,主觀惡性重大,且犯後未賠償被害人。最終依踰越牆垣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使用偽造車牌依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放火燒燬建築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2年。此外,法院宣告沒收犯罪所得「童子錫燈」一對及偽造車牌。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