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立法院三讀審計部組織法 將增設政務副首長

中央廣播電臺

更新於 23小時前 • 發布於 23小時前 • 鄭佑漢
立法院院會13日三讀通過《審計部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翻攝國會頻道)

立法院院會今日(13日)三讀通過《審計部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審計部置政務副審計長1人,職務比照簡任第14職等;常務副審計長1至2人,職務列簡任第14職等,並規定政務副審計長的適用資格。此外,審計部置審計官12人至18人,主任秘書1人,得由審計官兼任。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財政委員會聯席會議去年12月審查監察院函請審議審計部組織法第7條、第10條及第14條條文修正草案,邀請審計長陳瑞敏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審計部書面報告指出,這次修法重點包括,為因應政府職能擴張,置副審計長2人至3人,且其中1人列政務職務,以及因應審計業務需求,希望增置實際執行查核的審計人力等。
聯席會議討論時,朝野立委均就增設政務副審計長提出質疑,擔心若是政務任用,是否有辦法維持審計獨立性與客觀性。逐條審查階段,朝野立委與在場官員討論後取得共識,最終按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李彥秀所提修正動議通過,後經朝野黨團協商後取得共識。全案於今日立法院會處理時,在場立委並未提出異議,因此三讀修正通過。
現行審計部組織法第7條條文規定,審計部置副審計長1人或2人,其職位列第14職等,輔助審計長處理部務。三讀修正條文明定,審計部置副審計長2人至3人,職務列簡任第14職等,輔助審計長處理部務。
三讀通過條文也規定,審計部置審計官12人至18人,主任秘書1人,得由審計官兼任,處長1人,職務均列簡任第12職等;副處長1人,職務列簡任第11職等;審計95人至125人,稽察60人至87人,職務均列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其中審計35人,稽察25人,得列簡任第10職等至第11職等。此外,三讀條文規定,審計部所屬審計處,置審計官兼處長1人,職務列簡任第13職等。

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為讓審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其審計職權,副審計長之任用資格,均應以現任審計官為優先考量,以確立審計權之獨立性。並要求行政院人事總處統籌積極協助,並就直轄市審計處及縣市審計室業務實際需要及推動數位審計情況,逐年核實增加合理人力。(編輯:陳士廉)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鐵門關上來不及走?台電員工慘遭夾困當場死亡

三立新聞網
02

快訊/宜蘭監獄受刑人「保外就醫」後未返監報到 警「台北抓到人」還搜出毒品

鏡週刊
03

新/性侵女兒348次!北捷前小隊長輕生亡

EBC 東森新聞
04

桃園驚傳隨機攻擊!女童遭「鎖喉拖行」國小緊急發給家長的一封信

新頭殼
05

冷血行徑未改…吳龍滿當2童面殺死鄰居夫妻 二審判死只回一句「喔!」

聯合新聞網
06

台北轉運站三、四樓「大排長龍」 二樓卻空蕩蕩逾1年

中央廣播電臺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