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前環保署之狼」伸狼爪!權勢性侵猥褻4女 判決出爐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2025年11月07日05:23 • 發布於 2025年11月07日05:23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現為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前總隊長李健育涉嫌藉權勢性侵、猥褻共4名女職員,中檢依強制性交等10罪起訴,近日判決出爐,李健育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2月。

根據判決書,李健育在擔任機關首長期間,對A、B、C三位女性下屬,以及一名在機關外授課時認識的D女學員,前後共犯下8次妨害性自主行為。李健育利用其對於下屬的工作內容、考績或升遷具有指揮、管理及實質影響力的權勢,或利用出差、辦公室獨處等機會,進行一連串令人髮指的侵犯。

判決書中詳細描述了李健育的惡行。在公務車內,他曾違反A女意願,伸手撫摸其身體,甚至強吻;在機關辦公室或出差住宿的飯店門口,他趁B、C女不備或懾於其長官權威,多次伸入衣服內觸摸鎖骨、胸部,甚至強行環抱、強吻。其中,有兩次行為被認定為「利用權勢猥褻罪」,其他五次則構成情節更重的「強制猥褻罪」。

最嚴重的一次發生在辦公室附設的首長個人休息室內。李健育利用D女前往索取公務員考試參考資料的機會,將她帶入休息室並關門,強行解開D女的衣物,甚至不顧D女的抗拒,做出強迫她的行為,此行為被法院認定為「強制性交罪」。

儘管李健育在庭上矢口否認,辯稱是酒醉斷片、記憶淡忘、出於長官關心、糾正衣著,甚至與D女是戀人關係等理由,試圖推卸責任。但法官根據被害人A、B、C、D女前後一致的指證、案發後A女立即傳訊給李健育的文字證據,以及D女案發後極度受驚的緊張狀態等補強證據,認定李健育的辯詞皆屬事後卸責之詞,不足採信。法院強調,強制性交與強制猥褻已嚴重侵害了他人的性自主決定權。

考量李健育身為高級文官,卻不知尊重異性與公務員品位,為滿足個人色慾而利用權勢和機會進行侵犯,惡性匪淺,造成四位被害人身心嚴重創傷。雖然李健育犯後已與四名被害人達成民事和解並給付完畢,但其行為仍難獲社會一般人同情而減刑。

最終,台中地方法院依據李健育所犯的強制猥褻罪、利用權勢猥褻罪以及最重的強制性交罪等5項犯行,裁定應合併執行有期徒刑5年2月。

另外,公訴書中提及的另一起發生在高鐵車廂內的觸摸案,因被認定為性騷擾罪,屬告訴乃論且已超過6個月追訴期,因此法院裁定公訴不受理。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一手掌握全世界,立即加入東森網Line官方帳號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超尷尬!張啓楷宣傳車車主「這原因」不爽 暴怒拔旗丟地上

自由電子報
02

羞辱少年「最離譜法官」周靜妮撤職定讞 律師資格一併遭沒收

鏡新聞
03

少女3度車上「激戰」!找同學聊性經驗 校方嚇壞報警

EBC 東森新聞
04

國民黨執政「這縣市」保不住了!他斷言派誰都輸民進黨 理由超驚人

民視新聞網
05

別只帶頸枕!搭機久坐不再腰痠崩潰 他曝「隱藏神招」:第一次秒睡

鏡週刊
06

苗栗豪雨悲劇! 女國道失控撞 母親、友人雙亡

EBC 東森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