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和電廠遭列土污管制場址 台電:完成改善後才實質開發
基隆市政府今天(28日)將台電協和電廠約45公頃場址公告為土污管控制場址,要求半年內提出改善計畫,改善完成前不得開發。對此,台電晚間回應,會依要求投入污染整治。至於此事是否衝擊協和電廠機組更新改建,台電強調,電廠開發計劃已依照環評法通過,規劃可持續推進,現在會全力改善土污,以符合土污法規範,改善完成才會推進實際工程,盼能早日完成「以氣換油」目標。
台電規劃在基隆協和電廠拆除既有4部燃油機組,改建2部燃氣複循環機組,並以填海造陸建置第四天然氣接收站做搭配,不過此案引起當地居民、環團憂心破壞生態,歷經數度縮小計劃開發範圍及調整,2月底成功闖關環評大會。
然而,環團質疑台電涉嫌隱匿土壤污染,基隆市政府今天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公告協和電廠區絕大部分作業區約45公頃,為土壤污染管控制場址。
環境部指出,台電需依規定完成污染改善後,才可利用土地進行實質開發行為,不過,土壤污染整治、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兩者分屬土污法、環評法等不同法律規範,應分開處理,且無先後順序。
台電強調,會以負責態度處理土污整治,並依法配合基隆市政府、相關主管機關完成調查,完成土污整治後才會展開機組的興建工程。(編輯:楊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