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不回30萬! 債主酒後持利器追進警局遭判7.5年
6 觀看次數錢借出去討不回來,沒想到是持利器追砍,而且還追到警察局!新竹一名男子,不滿債務人欠了30萬不還,黃湯下肚後,拿利器追砍;欠錢的受了傷,跑到警察分駐所求救,員警看到債主持利器,立刻亮槍嚇阻,並將嫌犯逮捕!雖然嫌犯否認殺人犯意,想說嚇嚇人沒什麼關係,但法官認為他當街追砍的行為,對社會秩序和生活安寧造成危害,依殺人未遂罪判他7年6月徒刑。
手拿木棍衝進警察分駐所,開口就說被人砍傷一路被追,值班台員警不敢掉以輕心,立刻離開座位外出查看,沒想到才一開門就直接拔槍遏阻,因為嫌犯大剌剌拿著利器,大搖大擺地囂張走向分駐所。
新竹縣竹東分局峨眉分駐所所長郭瀅麟說:「本所同仁見狀立即上前制止,持槍喝令陳嫌放下刀子。」雖然嫌犯馬上就把利器丟到地板上,但看見被害人還是一肚子氣,警察站在兩人中間聽雙方說法,被害男子秀出腹部的傷口,但嫌犯說對方欠他錢遲遲不還。
家住新竹縣峨眉鄉的被害人,去年11月11日傍晚五點多,被債主拿長度約23公分的利器,登門索討30萬元債務當街追砍,不只頭部頸部和上半身都受傷,左上腹部接近心臟的位置也被砍傷,雖然嫌犯否認有殺人犯意,還說不知道會這麼嚴重,甚至說嚇嚇人沒什麼關係,但法院可不這麼認為。
新竹地院刑一庭庭長林秋宜(聲源)說:「被告陳男他是廚師,攜帶的一個生魚片刀,平時有精心保養,是極為銳利,朝脆弱部位砍刺極易致死。」雖然債務人撿路邊的木棍防禦,但還是腹部靠近心臟位置,還是被砍傷而且一路被追砍,連到警察分駐所嫌犯還不罷休,好在員警持槍喝令把刀放下,才將嫌犯逮捕上銬,法院依殺人未遂判刑7年6月。
非本案律師洪維駿說:「像這個案件當中,法官有審酌到,是光天化日之下,持刀去做這樣的犯罪行為,也對於社會造成一定的恐慌,所以才量處如此刑度。」
即使嫌犯酒測值0.54,被害人送醫治療也沒生命危險,但傍晚五點多是下課下班尖峰,又在車來人往的馬路邊追砍,已經造成民眾人心惶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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