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業老董「79歲沒人理」上法院要子女每月付扶養費!他存款數字成敗筆
記者陳弘逸/新竹報導
新竹玻璃事業老董大壯(化名)高齡79歲,因獨居病痛纏身又沒收入,向法院訴請2名子女盡扶養義務;但兩名子女上法庭揭露,父親擁上百萬存款,事業的存貨價值高達3、400萬元,且過去對家人有家暴行為,認為無需扶養,且履行扶養義務,無公平正義可言。法院綜合相關證據,發現大壯銀行存款達154萬多元,另有人民幣及美金存款,不符扶養要件,駁回聲請,可抗告。
判決指出,79歲的老翁大壯(化名)年輕時,從事玻璃業,經濟狀況良好時,一路扶養長子到大學畢業、次女更栽培出國留學。如今年事已高,獨居無人照顧,且病痛纏身又沒收入,以無法維持生活為由,向法院訴請2名子女盡扶養義務,且要求2人每月須給付父親各1萬元扶養費,直到過世為止。
長子、次女在法庭上反駁,父親擁100多萬元的存款,玻璃事業的存貨價值高達3、400萬元,且去年才給爸爸56萬多元,手頭至少有200萬元現金,無須靠人扶養。
次女更揭露,父親大壯過去對母親跟哥哥有「故意虐待及侮辱」等家暴行為,還曾鬧到法院核發保護令,認為履行扶養義務,無公平正義可言。
據大壯資產狀況,加上他每月還有領取老人年金及國民年金共7000元,房屋還是自己出資購買,2026年銀行存款餘額達154萬5198元,另有人民幣及美金存款,不符合「不能維持生活」的扶養要件。
因此,法院審理後,認為大壯對長子、次女聲請給付扶養費無理由,予以駁回,全案程序費用由雙方各自負擔,仍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