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麻油雞酒駕撞騎士害截肢 無照男被判關2年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許姓男子有竊盜前科,去年2月間他在朋友家吃了摻有酒精的麻油雞,隔天一早無照騎車上路,卻撞上正在停等紅燈的騎士A男,對方傷勢嚴重,送醫後右下肢創傷性截肢。台中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因而致人重傷罪,判處許男有期徒刑2年。
判決書中記載,許男2025年2月7日晚間10時許在朋友的住處吃了摻有酒精成分的麻油雞,隔天上午8時便騎乘機車上路,結果在台中市東區東光路與力行路的路口,不慎撞上正在停等紅燈的騎士A男,導致A男當場倒地。
警方獲報趕抵現場後,許男當場承認自己就是肇事人,經實施酒測,測得呼氣酒精濃度高達0.37mg/L。而受傷的A男送醫後,因傷勢嚴重,右下肢創傷性截肢。
台中地院法官表示,許男無視酒駕禁令,甚至無照騎車上路,進而發生車禍,導致A男受傷,雖然他已經坦承犯行,也表明有意願調解,但沒有錢可以賠償,最終依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因而致人重傷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 《東森新媒體ETtoday》提醒您:禁止酒駕,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