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整箱丟回收?小心分類錯誤最高挨罰6千元
隨著網路購物成為日常,民眾只要動動手指就能在家收貨,便利性十足,但隨之而來的大量包裝廢棄物,也讓不少人傷腦筋,若未依規定分類處理,恐怕會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而吃上最高6000元罰鍰。
台南市環保局曾透過臉書粉絲專頁提醒,為確保商品在運送過程中不受損,業者普遍會使用多種包裝材料,這些材質往往結構複雜、難以分解,若一股腦當垃圾丟棄,不僅增加環境負擔,也可能因分類錯誤而受罰。環保局因此整理出常見的網購包材處理方式,呼籲民眾落實正確回收。
在各類包材中,紙箱的回收價值最高,應先將膠帶、貼紙等雜質清除後,再交由紙類回收。民眾也可將紙箱留下作為收納或再次寄送使用,郵局的便利箱同樣可重複利用,依尺寸還能折抵部分郵資;常見的保麗龍屬於PS塑膠類,可回收為立體類或一般塑膠,但不建議拆解成小碎塊,以免產生塑膠微粒。此外,保麗龍耐熱度僅約70度,也不適合作為隔熱用途。
至於網購常用的破壞袋,多半是不透光、含染料的複合材質薄膜,無法回收,應直接丟入一般垃圾。不過,丟棄前可先作為小型垃圾袋使用,增加一次利用機會;泡泡袋雖為單一材質,但屬膜狀塑膠,再利用價值有限,可壓縮後丟入一般垃圾,或留作包裝易碎物品、轉送給有需求的商家。
部分商品內的緩衝材因材質輕薄、回收效益低,建議先戳破減少體積後,再作為一般垃圾處理。而隨包裹附上的出貨單,則應先遮蔽個人資料,再依材質分類處理,貼紙屬一般垃圾,紙張部分則可回收。
除了包裝材料,環保局也提醒民眾注意廢食用油的回收方式。廢油應盛裝於塑膠瓶或其他耐用容器中,密封後交由清潔隊或指定回收點處理,切勿使用玻璃瓶盛裝,以免在回收過程中破裂,危及清潔人員安全。
市長黃偉哲呼籲,民眾可從源頭減量做起,確實分類、重複使用包材,共同落實資源循環再利用。環保局長許仁澤也指出,錯誤回收不僅影響效率,更可能造成第一線人員的安全風險,呼籲大家多一分留意,為環境也為他人多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