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殺長照50年癱瘓兒判2年半 總統特赦
2023年5月發生一起長照悲歌,年邁的劉姓婦人,親手結束照顧了50多年,重度身障兒子的性命,臺北地方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6個月定讞,總統賴清德今天(12日)批示特赦,以「免刑不免罪」的方式回應個案處境,而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也表示,若要真正杜絕長照悲歌,社會資源和文化翻轉是關鍵。
坐在輪椅上壓低帽沿,在親友的陪同下離開法院,臺北市一名年邁的劉姓婦人,照料重度身障的兒子50多年後,2023年卻親手結束孩子生命,臺北地方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6個月定讞,而總統賴清德今天(12日),依特赦法規定採取免刑不免罪的方式,特赦劉姓婦人免除發監執行,回應個案的人道處境,和政府對司法困境的補位機制。
劉姓婦人委任律師 杜俊謙:「我想當事人,應該也很感謝府方的處理方式啦,那但這件事情一開始是個悲劇嘛,那最後這個老人家不用執行,應該我想她心裡會比較寬慰一點啦,過程中很多人的協助啦,包括府方、然後一審的法官,各位媒體朋友、社會人士大眾的關心。」
近年來長照悲歌頻傳,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對此,點出3大問題,目前官方針對長照悲歌,較欠缺系統性的統計數據和分析,而在衛福部長照3.0計畫中,對於重度失能者的補助也不足,像是住宿型機構,1個月往往要4、5萬元,但補助款卻只有1萬元,使得照顧者沒有其他選擇,且目前長照服務,多以被照顧者的需求為核心,應轉為考量照顧者的,主觀壓力與負荷程度,建立家庭照顧者獨立評估機制,會更符合實際需求。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祕書長 陳景寧:「因為沒有補助嘛,它有兩個惡性循環,第一個是照顧者就沒有選擇,反正補助只有1萬,那我需要、我需要去外面住住宿型機構,可能要4、5萬的話,我一定就會選擇自己家人照顧,然後就是第二個就是當國家沒有這樣的政策引導的時候,其實提供者、業者,也比較不會去發展住宿式機構。」
想避免長照悲歌頻傳,除了社會資源得來幫忙,陳景寧也提到,過於注重孝道的社會風氣,也會讓照顧者不敢放手,若社會能提倡「隨時可喊停」的照顧理念,瀕臨崩潰邊緣的照顧者,或許就能被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