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賀案寫入「兩高」報告!北京強調嚴懲台獨分子,「破壞國家統一」也成罪名
中國全國人大會議9日審查「兩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報告,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發表報告時特別提到,深化「反分裂鬥爭」,依法懲戒「台獨頑固份子」,報告文本還提到了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案件,稱「對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李延賀依法定罪判刑」。北京涉台人士向《風傳媒》分析,北京「兩高」報告寫入富察(李延賀)案,是為了公諸於眾且有威懾之意,恫嚇其他獨派人士,尤其出生於大陸還支持台獨的。
張軍在口頭報告中,提到了去年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兩高三部」制定實施《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深化反顛覆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鬥爭。嚴懲『台獨』頑固分子」。依法懲治向境外走私稀土等犯罪,築牢國家戰略資源安全司法屏障。
報告文件中提到,「堅決捍衛國家安全。深化反顛覆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鬥爭,推進反恐維穩法治化常態化。貫徹反分裂國家法,嚴懲『台獨』頑固分子。對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李延賀依法定罪判刑。」
富察,本名李延賀,1971年出生遼寧省,曾任上海文藝出版社副社長,後與台灣人結婚生子,搬到台灣定居,2009年在台灣成立八旗文化出版社,擔任總編輯一職,並於2013年領取中華民國居留證,是台灣出版界與文化界的活躍人物。
富察為完成台灣公民身分申請,2023年3月赴陸探親和處理註銷在中國大陸戶籍相關程序,後來在上海失聯。消息傳出後受到各界關注,海內外出版、學術、文化及媒體工作者,共有超過350人連署聲援,呼籲中共當局立即釋放富察。陸委會及八旗文化出版社當時則表示為尊重家屬,不便公開回應此事。
此後,國台辦於2023年4月26日證實,富察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正接受國家安全機關調查。同年5月17日,時任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表示,上海市國家安全局於2023年3月21日依法對涉嫌從事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活動的犯罪嫌疑人李延賀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推薦閱讀)旅美學者揭露美方想法:2028年前兩岸不會爆發戰爭、美國恐走「烏克蘭模式」
2025年3月國台辦向外披露,李延賀犯「煽動分裂國家罪」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已於去年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隨後進一步指出,李延賀被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