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完成初審 關鍵條文送朝野協商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31日)初審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究竟哪些日子應該被訂為紀念日或節日?哪些日子應該放假?朝野毫無共識,委員會通過,將部分條文保留送交朝野協商。
由於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只屬於「行政命令」,朝野立委有意把位階提升到法律層級。上週審議時對於把草案名稱定為「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以及紀念日或節日放假一旦碰上假日應該補假,都已經有共識,不過外界最關切的部份:哪些日子應該被定為紀念日、或者該不該放假?朝野立委看法分歧。
例如在節日部分,藍白黨團都主張51勞動節、928教師節全國都放假一天;國民黨團還加碼10月25日台灣光復節也該放假一天;民眾黨團則力推12月18日「國際移民日」放假一天;無黨籍原住民立委高金素梅則主張,原住民族「歲時祭儀」依照不同族別擇定3日放假;國民黨立委丁學忠支持農曆3月23日訂為「媽祖誕辰日」。
至於「紀念日」部分,民進黨立委黃捷建議增訂5月24日「婚姻平權紀念日」;高金素梅則提案設立6月26日為「原住民族抵抗日」、10月31日為「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紀念日」;立委牛煦庭則代表國民黨提出823砲戰紀念日及古寧頭大捷紀念日;
由於朝野立委對此意見分歧,民進黨團主張條文內容尚需完備,應另外擇期審議,暫時不進入協商,不過被在場藍白立委以人數優勢否決動議。召委牛煦庭擔心民進黨有意藉程序延宕修法進度,強力主張「勞工放假不能再等」,在野黨以表決方式,決定把關鍵性條文全數保留、送朝野協商。(張柏仲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