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入股公司 吳茂昆:當時已卸任校長
教育部部長吳茂昆傳出在擔任國立東華大學校長任內,以個人名義在美國開公司,遭立委質疑違法。吳茂昆深夜發出新聞稿澄清同時附上代為申請專利的師沛恩公司的說明,還出示,表示公司的負責人不是他,他名列的是專利發明人,妻子擔任股東時他已不是校長。 (戎華儀報導)
吳茂昆表示,美國師沛恩公司負責人歐陽彥堂建議在美國申請PCT專利合作條約,申請通過專利就可涵蓋歐、美、日、中國大陸,不必個別國家申請,但臺灣要申請必須透過中國大陸,讓他無法接受,因此才在美國成立公司。
而臺灣和美國兩地的師沛恩公司,原本負責人都是吳茂昆的學生、專利發明人之一的謝蕙雯,後來因在美國的稅務問題,才將美國師沛恩的負責人改為歐陽彥堂;臺灣師沛恩民國105年成立,吳茂昆的太太唐慧晴是股東之一,但吳茂昆強調妻子入股時他已卸任校長。
吳茂昆還表示,根據國立東華大學研究發展成果及技術轉移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發明人可在專利申請通過前後,向學校專技審議會申請,美國師沛恩公司申請的專利還沒通過,因此也沒有向校方提出技轉利益分配規劃,校方因此對這項細節並不清楚,但程序上都符合校方對發明人可在專利通過後呈報分配比例相關規定。
(圖:美國加州州政府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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