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b併購案不該只聽企業說故事 而要看國際監管留下的答案
近年來,外送平台早已成為台灣民眾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身為一名經常使用外送服務的消費者,比起Uber Eats我更偏好foodpanda,原因很簡單,介面較直覺、操作更順手。然而,當foodpanda台灣業務再次傳出售案消息時,我關心的不再只是誰來接手,而是台灣外送市場未來是否仍能保有真正的競爭。
從消費者角度來看,我當然希望有一家具有足夠實力的新經營者,能夠與Uber Eats持續競爭,讓價格、服務品質、優惠活動及店家選擇,都能因競爭而持續改善。但如果一場併購,最終換來的是市場更加集中、競爭更加薄弱,那麼消費者今天期待的便利,很可能就是明天必須付出更高成本的開始。
日前,在謝金河主持的《老謝開講》節目中,看見Grab對收購foodpanda台灣業務所描繪的願景,包括提升效率、整合資源、促進創新以及創造更多消費者利益。這些論述並不陌生,因為世界各地所有大型企業在推動重大併購案時,幾乎都會如此說明。
然而,回到法理層面,公平交易委員會審查企業結合時,核心判斷並不是企業提出多少美好的承諾,而是必須衡量「整體經濟利益是否足以超過限制競爭所造成的不利益」。換句話說,真正值得參考的,不是企業簡報,而是世界各國競爭主管機關過去累積的監理經驗。
回顧 Grab 過去最具代表性的併購案例,2018年Grab收購Uber東南亞業務時,同樣向市場描繪了整合後將帶來更有效率、更完善服務的願景。然而,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CCCS)在完整調查後,得出的結論卻截然不同。
CCCS認定,該交易已「實質削弱市場競爭」,因為 Grab 消除了當時最主要的競爭對手Uber,使市場競爭明顯下降。更值得注意的是,CCCS根據調查發現,交易完成後,消費者實際支付的有效車資上升約10%至15%,乘客優惠減少、司機獎勵縮水,市場競爭壓力明顯降低。最終,新加坡主管機關不僅裁罰 Grab與Uber合計新幣1,300萬元,更要求兩家公司採取一系列矯正措施,包括禁止排他契約、維持原有定價機制、不得提高司機抽成等,以降低交易對市場競爭造成的不利影響。
如果企業所描繪的願景足以實現,為何主管機關還需要祭出如此嚴格的行為限制?答案很簡單,因為競爭主管機關相信的是證據,而不是承諾。
同樣地,菲律賓競爭委員會(PCC)在審查Grab與Uber整併後,也持續對交易進行監督,並認定 Grab 未完全遵守主管機關附加的競爭承諾,因此裁處罰鍰。監管過程中,主管機關亦關注交易後市場服務品質下降、競爭減弱等問題,顯示國際監理機關並未因企業提出未來願景,就放棄對市場結構的嚴格檢驗。
這些案例說明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Grab並不是第一次向主管機關描繪「整併可以創造更多消費者利益」的故事;然而,各國競爭主管機關最後仍一致回到最根本的問題,市場競爭是否因此受到削弱?
回到台灣,本案所涉及的,並非一般企業買賣,而是可能深刻影響數百萬消費者、數十萬外送員以及數十萬合作店家的市場結構變化。一旦市場集中度大幅提高,價格、平台抽成、廣告費、配送費、會員制度,甚至演算法排序,都可能因競爭壓力降低而逐步改變。這些改變,不一定會在併購完成隔天發生,但國際案例已經證明,它們往往是在競爭者消失後,逐漸浮現。
企業的願景值得傾聽,但監管機關更應相信的是各國累積多年的執法經驗與市場證據。今天,台灣公平會面對的不只是一件企業結合案,更是一場關於市場競爭、消費者權益與數位經濟秩序的重要考驗。唯有回到《公平交易法》的核心精神,「以證據取代想像、以競爭守護市場」才能讓台灣外送產業的未來,真正建立在公平競爭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企業的夢幻故事中。
※作者為彩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兼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