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經濟安全 4年度公保給付調高6.46%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為落實公教人員保險年金係為提供基本經濟安全保障之意旨,以確保年金給付的實質購買力,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今天公告,今年6月1日起,105至107及111年度公保年金給付金額比率調高6.46%,估有8346人受惠。
考試院說,公教人員保險法明定,公保年金給付金額,於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5%時,另定年金調整比率。而因行政院主計總處今年發布的114年度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平均數,與公保年金制度自103年6月1日實施後歷年的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平均數相比,其中105至107及111年度差異值為6.46%,已達到給付調整的法定條件,銓敘部依規定啟動調整機制。
考試院進一步說明,經銓敘部綜合考量國家經濟環境穩定成長,政府財政債務比率符合債限規定,以及公保準備金已達完全提存準備等因素,因此依法調整105至107及111年度公保年金請領者的給付金額比率。
考試院同時說明,此次調整後,假設未來物價指數有重大變動,導致其他年度請領公保年金給付者,也符合調整條件時,同樣會依規定執行調整機制,以使請領公保年金給付者的實質所得,得以獲得相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