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被控「勾結外國勢力」案將於9月初答辯判刑
(德國之聲中文網)這項新指控指黃之鋒於2020年7月至11月間,涉嫌與流亡海外的行動者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明人士”串謀,請求外國政府或外國組織對中國或香港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根據《香港國安法》,串謀勾結罪一經定罪,可判監三年以上、10年以下。但若屬罪行重大,則可判囚10年以上至終身。
根據香港司法機構紀錄顯示,這起案件將於今年9月2日正式答辯判刑,為期1日。
2024年11月,香港法院以港區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判處黃之鋒監禁4年8個月。原本預計他將於2027年1月出獄,但香港國安警去年6月突然在監獄再拘捕黃之鋒,並起訴他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總監白舒然(Sarah Brooks)當時表示:“香港《國家安全法》將在本月底實施滿五年,而對黃之鋒提出的新指控表明,港府利用該法打壓人權的能力依然絲毫未減。當局再次動用‘勾結外國勢力’這一模糊且寬泛的罪名,作為打壓言論自由與結社自由的武器。”
批評人士指出,《香港國安法》針對的是民主派反對陣營以及北京視為具有顛覆、分裂、恐怖主義或串謀性質的活動。該法於2020年6月30日晚上11 時正式生效生效,旨在應對當時要求更多民主的大規模示威活動。
國際特赦組織指出,自2020年以來,香港人權狀況急劇惡化,已有超過300人因違反北京強加的《國安法》或殖民時代遺留的“煽動罪”而被捕。此外,港府去年通過的“23條”立法進一步加深了打壓力度,持續壓制城市中的反對聲音。
(德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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