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保險法修正通過 刪除第6年補助比率60%上限
為保障農民收益與分散經營風險,農業部自2021年施行「農業保險法」,但近來氣候變遷劇烈及各式自然因素,導致農業經營容易受天然災害影響收益。朝野立委共提修正「農業保險法」,對於農業保險補助比率應考量農業發展之需要定期檢討和調整,本次審查最後依朝野所提修正動議通過,即刪除第6年補助比率60%上限,修正為主管機關應考量農業發展之需要定期檢討、調整。
近來氣候變遷劇烈及各式自然因素,導致農業經營容易受天然災害影響收益,導致農民收益極度不穩定。立委表示,為有效分擔農民農業經驗的風險,保障農民所得,政府提出農業保險制度,但本法對於投保農業保險的保險費補助的規定過於僵化,無法趕上農業經營各種風險變化,也無法製造誘因吸引農民投保。據統計,截至今年4月底止,農保覆蓋率為53.7%。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立委謝衣鳯、立委邱若華、台灣民眾黨團針對「農業保險法」第2條及第10條條文修正草案。前開3版本均刪除前項第6年起的60%保費補助比率上限,修正為主管機關應考量農業發展之需要定期檢討、調整。
根據現行規定,該法施行後5年內的保費補助以75%為上限,第6年起則以60%為上限,但屬強制投保者不在此限。
農業部長陳駿季表示,建議未來農業保險保費補助都以75%補助為上限,委員版本刪掉第6年後的補助上限,若沒有規範時,補助比率可能是0也可能是100%,可能會造成政策執行上的不確定性,但同意時空背景不同之下可定期檢討和調整補助比率。
不過後來朝野立委也共同提出修正動議,刪除施行第6年起的補助限制,增訂要求主管機關針對前項補助比率,應考量農業發展所需定期檢討與調整。本次審查最後依朝野所提修正動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