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對台10措施 行政院:應透過雙方政府既有機制協商
針對中共中央台辦在「國共會談」後發布10項對台措施,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12日)表示,為確保兩岸間各項往來事務,不會對我國經濟體質與產業結構造成衝擊,所有涉及政府公權力項目都應透過雙方政府既有機制進行協商,並且不附帶任何政治前提,一切尊重市場機制及國際規範辦理。
李慧芝表示,這次所謂「10項促進兩岸交流合作措施」提及事項,大多是中國北京政府過去以各種莫須有理由時開時禁,造成我國產業及農漁民權益受害至深,過去的經驗一再顯示,這種具有高度不確定性與選擇性,例如隨時調整或中斷開放,或僅針對特定對象進行差別待遇,只是把交流工具化、經貿武器化的統戰脅迫做法,國人及產業都看得很清楚。
李慧芝說,政府支持健康、有序並符合對等、尊嚴原則的兩岸交流,政府會就兩岸間各項往來事務進行整體風險評估與把關,確保各項交流安排不會對我國經濟體質與產業結構造成衝擊。至於所有涉及政府公權力項目,也都應透過雙方政府就既有機制進行協商,並且不附帶任何政治前提,一切尊重市場機制及國際規範辦理。中國如果也真正誠意一改過去以來的做法,在對等、尊嚴及可預期的基礎上,與台灣健康、有序互通,這才是兩岸間最好的互信建立方式。(編輯:沈鎮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