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監委、3官員公務車案都過關!李俊俋送狗、蘇麗瓊看牙自費 北檢全數簽結
台北地檢署分他案調查監察院前秘書長李俊俋去年被控濫用公務車接送愛犬寵物美容、監委蘇麗瓊搭車治療牙痛、文化部前部長史哲赴推拿診所、中選會前主委李進勇等人用車等案。檢方今(20)日指出,李俊邑等人自費用車,且下班推拿、買便當都在合理生活範圍,難認圖利、背信,無涉刑事不法,將全案簽結。
檢方調查監察院政風室文件、監察院函文、李俊邑等人提出的油料費電子發票等收據認為,監察院車輛油料費、車輛養護費、通行費、短程洽公車資等費用,經立法院三讀「全數刪除」;監察院2025年2月起,監察院副院長、監察委員、秘書長及副秘書長公務車輛調派,均由用車人自行負擔車輛油料費、車輛養護費、通行費、短程洽公車資、停車費等衍生費用,且因車輛僅投保汽車強制責任險、倘發生事故、無法理賠、請用車人自行負擔等情。
檢方指出,李俊俋及監察委員王榮璋、田秋堇、林郁容、蘇麗瓊等人,用車期間短暫、非經常性使用,且均自費支出使用車輛油費、汽車保險費、車輛保養維修費及ETC等費用,難認主觀上有圖利、背信,客觀上為造成監察院財產損害,核無涉及刑事不法。檢方強調,李俊俋等人使用公務車行為,不涉刑事責任,用車行為有無不當或違失,是否違反監察委員自律規範,核屬監察委員內部監督的自律範疇。(推薦閱讀)藍營台中市長人選穩了?蔣萬安電話民調前直接表態 「沒被挺的他」回應了
另外有關前文化部長史哲使用公務車案,史哲因腳痛不適,搭乘首長專用公務車到推拿診所,治療取藥後回家,路線是公務車從文化部返回官邸的路線中間,無重大偏移路線,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第10點規定,應屬下班後「順路」前往,難認已逸脫公務車的使用規定,難認圖利、背信。而李進勇用車案,李進勇下班途中搭公務車購晚餐後回家,認為是附隨在工作的必要行為,非純粹私人行為,難認已逸脫公務車使用規定,與圖利、背信罪責無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