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訂餐不約」算職場霸凌? 勞動部:須符「五大要件」
29 觀看次數不少上班族下午茶時段都會揪團訂點心,但如果同事忽略不揪究竟算不算霸凌?這在社群上引起討論,不過根據職業法執行職務不相關,可能就不符合霸凌定義,不過根據個案情況不同,也可能會有不同的判定。
整天面對工作好疲憊,不少上班族下午茶時間,來塊炸雞排,喝杯手搖飲,吃點點心,短暫休息充電,再繼續工作,辦公室點心時間大家最常揪團訂什麼?民眾:「蔥油餅或那種小吃類的東西,通常是一整群一起問。」民眾:「便當比較多,便當比較多,單位會通知大家,在辦公室裡面的人就會順便問。」
要揪團當然是辦公室的同事們一起來,不過近期社群討論,如果同事訂雞排、飲料,忽略不揪這樣算職場霸凌嗎?民眾:「一半一半耶,我覺得有時候可能是不小心沒看到啊!如果刻意的話就好像有一點,有點這種感覺。」民眾:「長期穩定的話算,就是他每次訂都不找他,那當然這就是霸凌,人跟人都有可能難免意見不合然後彼此生氣嘛!但是如果你長期的話,那就是你對這個人故意採取這樣的處理方式,其實主管應該要下來處理,如果不是權勢霸凌的話。」
民眾認為長期「不揪」可能就構成霸凌,不過在職安法新增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中,有明訂「職場霸凌」5大要件,包括在勞動場所執行職務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務或權勢,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
持續以冒犯冷落或不當言行,導致當事人身心健康造成危害,但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
勞動部職安署職業衛生健康組副組長彭鳳美:「訂雞排、訂飲料是他執行職務嗎?不是啊!所以這一部分它就不會符合我職場霸凌這樣一個定義。」勞動部職安署職業衛生健康組組長張國明:「(主管)他為了慰勞大家,就故意跳過那個人,長期這樣的模式下來就有可能,還是有可能因為主管有監督管理職務上的職責,有時候這種表現,但還是要個案看情況。」訂餐沒被揪心情難免受影響,但究竟算不算霸凌,還是要依照個案情況來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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