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團協商住宅法修法 婚育宅比例等關鍵條文仍未取得共識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27日)針對《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召集黨團協商,針對日前在委員會初審時遭保留的婚育宅比例仍未取得共識;另外,租屋市場資訊透明化、社會住宅登記平台建置等關鍵條文,也因朝野立場分歧陷入僵局,將保留至立法院長韓國瑜再次召集協商。
《住宅法》修法經內政委員會多次討論後,日前已通過初審,朝野都將《住宅法》列為優先法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7日針對《住宅法》修法遭保留的關鍵條文召集黨團協商,其中,針對婚育宅比例10%或20%明定入法,朝野仍未取得共識。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認為,將婚育宅保留比例訂為10%,並於說明欄中保留地方政府依實際婚育需求滾動調整彈性即可,各縣市人口結構與住宅需求差異大,若一律明定20%,恐影響非六都地區社會住宅配置比例,甚至排擠離島、偏鄉的公務員、教師等在地服務人力的居住需求。他說:『(原音)有些地方他可能就沒有辦法達到20%,那會造成在整體處理上會有些困擾,比方說像在連江縣,連江社會住宅基本上興建的時候,其實是希望能夠留住去那邊的公務員跟一些老師,那如果我們規定說20%要給婚育宅,就會造成願意前往去這些比較偏鄉或偏遠地區年輕人、公務員或者是一些老師,可能就比較困擾。』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則質疑,婚育宅10%入法僅是反映現況,對婚育家庭的保障有限,難以回應少子化挑戰;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也認為,婚育宅應有具體且具政策引導力的最低保障,堅持至少20%入法,立委與行政部門各看法分歧,未能取得共識。
另外,《住宅法》第47條針對「租屋市場透明化」,在野黨立委主張,主管機關應定期蒐集分析並公告租賃市場「依型態及屋齡區分」每坪租金價格資訊,以中位數及分位數呈現,提供可比較的價格基準。
董建宏則回應,租金補貼資料中約4成為分租雅房等型態,面積難以精準掌握,若換算每坪單價恐因樣本不足與面積誤差導致統計失真,容易引發市場混淆,他建議以附帶決議方式處理。不過,在野黨立委仍堅持維持「每坪租金」入法方向,協商同樣陷入僵局。
至於《住宅法》第18條攸關「社會住宅登記平台」部份,牛煦庭認為,建立全國統一申請登記平台並串接戶政、財稅與社福資料,是為未來社宅「輪候制」鋪路,必須採事前、常態化方式滾動蒐集需求,才能更精準決定社宅區位與戶數配置。
董建宏則認為,應優先整合目前已確定新建及新辦的社宅案,透過建置資訊平台,由中央與地方共同合作,全面盤點並確認各地住宅需求,若採行輪候制,恐因民眾集中申請熱門地區,造成地方資訊混淆,盼以漸進方式規畫推動。
由於《住宅法》的關鍵條文,朝野都未能取得共識,將保留至立法院長韓國瑜再次召集協商。(編輯:宋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