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補到手卻要求「繳回」他被追討11萬崩潰:哪來那麼多
行政院自2022年推動「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並於2023年升級為「租金補貼2.0」,放寬申請資格、下修年齡至18歲,讓不少租屋族與大學生受惠;不料近日陸續傳出民眾收到公文,要求追回過去已核發的補助款,金額動輒數萬元甚至超過10萬元,引發不小反彈。
多名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分享自身遭遇,指出近期被通知需繳回過去3年的租金補貼,有人被追討5萬元,也有人一次被追回逾11萬元,直呼「年終都不夠繳」、「過年心情全沒了」。相關貼文曝光後,迅速引發討論,顯示並非單一個案。
對此,台中房產顧問蕭勝宏指出,補助遭追回多半與「資格不符」有關,常見兩大原因包括:一是房屋稅率未登記為「住家用稅率」,二是建物謄本上的主要用途不符合規定,未標示為「住」、「農舍」、「套房」或「公寓」等可居住用途。他提醒,審查時關鍵在於用途登記是否含有「住」字,若不符卻仍領取補助,後續被追討時,往往需一次全額繳回。
許多民眾在社群平台表示「討回的政策真的很扯很擾民,修法後再追回,跟強盜有什麼不同」、「被討兩年份,申訴沒有用」、「我被追討11萬多,我去哪生錢啊⋯⋯有人申請過分期繳納嗎?」、「昨天收到通知要繳回4萬6」、「審核是你,討回也是你」。
國土署:返還困難可分期付款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表示,目前租金補貼案件中僅占整體核定案件的1.3%。國土署說明,溢領情形多半源自申請人資格或租屋狀況出現異動,包括取得自有住宅、租約提前終止、自願放棄補貼、申請人死亡,或家庭成員名下持有自有住宅等,屬於制度查核後依法追回的正常程序。
國土署也提醒,租金補貼查核機制已串接戶政、地政及財稅等系統,若申請人資格或租屋情況有變動,應主動通知所在縣市政府並檢附相關文件,以降低溢領與補繳風險,保障自身權益。若確有返還困難,民眾也可循協議機制申請分期或延長繳還期限。國土署強調,申請補貼時即已明確告知相關規定,未來也將持續透過跨部會資料比對與大數據分析,精進審查與查核作業,避免溢領情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