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例23條「處理潛逃者資產」案 郭鳳儀父親被判有罪
香港流亡民運人士郭鳳儀(Anna Kwok)的父親郭賢生,因試圖終止女兒的保單並提領結餘被控違反國安法,香港法院今天(10日)裁定他罪名成立,這種針對民運人士家屬的行徑引發了國際社會批評。
68歲的郭賢生是第一個被控涉嫌「直接或間接處理潛逃者資金、金融資產與經濟資源」罪名、根據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也就是俗稱的香港基本法23條(Article 23)遭到起訴者。
郭鳳儀的兄長也因同樣罪名被捕,目前已被保釋。
郭鳳儀協助帶領位於美國的香港民主委員會(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HKDC),是遭到香港國安警察通緝的34名海外活動人士之一。
郭鳳儀在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時發起「全球登報眾籌計畫」,在2024年被香港保安局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通緝,被指為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她被控勾結外國勢力,遭懸賞100萬港元(12.74萬美元)通緝。
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今天裁定,由於郭鳳儀是逃犯,因此直接或間接處理她的保單屬於違法行為,判決郭賢生有罪。
法院尚未宣布他的刑期。(編輯:許嘉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