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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非法展演釀「兔兔慘死」遭移送!動保處:最高可罰200萬元

新頭殼

更新於 03月09日06:46 • 發布於 03月09日06:46 • Newtalk新聞 |鄒季璇 綜合報導
兔隻耳朵及腳感染疥癬。 圖: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提供

Newtalk新聞

「毛小孩」飼養潮流興起,民眾除了貓貓狗狗外,也會將可愛的兔子飼養在家中,不過未經申請進行動物展演就有可能觸法,新北市動保處指出,新北市八里區有餐廳進行非法動物展演,業者因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多項規定,該業者已遭移送偵辦。新北市動保處表示,依《動物保護法》規定,違法業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最高併科200萬元罰金。

有居民檢舉,八里區某餐廳業者於臉書刊登「歡迎大家前往兔子餐廳,一同品嘗美食與小兔子互動」等內容,及現場動物餵食等標語,動保處首次前往稽查發現多隻兔子感染嚴重疾病,要求業者停止店內一切活動並將兔子送醫治療。

沒想到,動保處一月底前往複查時,發現有超過一半的兔子已經死亡,死亡兔子經解剖發現,除了感染嚴重皮膚病,出現耳裂、四肢腳底發炎及出血等症狀,且嚴重營養不良,剩餘奄奄一息的兔子由動保處收容後移交社團法人台灣愛兔協會帶回醫療照護與安置。

動保處表示,未經許可私自以動物進行展演,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之1款規定,依同法第26條最高可處25萬元外,並得沒入動物。再者未提供罹病動物必要之醫療,違反同法第11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30條第3款最高可處7萬5,000元。另消極不作為已構成故意虐待動物行為,如致動物死亡,依同法第25條規定,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最高併科200萬元罰金。

新北市動保處呼籲合法動物展演需項主管機關申請,並遵守動物福利相關規定,其目的多為教育推廣、保育宣導或文化展演,但未經申請的展演,最高可罰25萬元,提醒業者切勿以身試法。民眾如發現疑似非法動物展演、虐待或不當飼養動物等情形,請立即撥打24小時通報專線1959動保專線檢舉,動保處將即刻派員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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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餘存活兔隻全數安置於外出籠就醫。   圖: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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