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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賣美食賺億元、轉手精品包 國稅局抓逃稅手法大公開

信傳媒

更新於 2025年09月19日04:37 • 發布於 2025年09月19日04:35 • 李海琪
國稅局表示,民眾如經常性透過網路銷售二手貨物,且當月銷售額已達營業稅起徵點而未辦稅籍登記者,請儘快補辦稅籍登記。(圖片來源/PxHere)

現在不少人習慣在社群裡揪團買東西,從爆紅甜點到限量美食,幾乎什麼都能一鍵下單,也讓網路賣家如雨後春筍般冒出。只是,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賣家如果銷售額太大,卻沒有申報營業稅,可不只是「小失誤」,而是會面臨補稅加罰的風險。

網路揪團賣包賺上億元,但銷售金額達門檻就要報稅

近期中區國稅局查獲一名網路賣家,靠經營美食團購賺進大把銀子。對方透過社群平台收單,再用個人帳戶收款,單價從數百元到數千元不等,一年下來竟有四千多筆交易,帳戶存入金額超過一億元。

然而,這樣的金額早已遠遠超過營業稅起徵點,他卻完全沒申報,最後被補稅加罰超過300萬元。

國稅局表示,這類案件並不難被發現,因為匯款紀錄頻繁、金額龐大,很快就會引起注意。隨著數位時代來臨,稅務單位運用科技比對資料,異常交易模式幾乎無所遁形。

依規定,凡是買賣業當月銷售額達10萬元、勞務業達5萬元,就必須辦理稅籍登記並繳納營業稅。

中區國稅局提醒,若已達門檻卻未依法登記,將成為稽核的重點對象。若能在被查核或檢舉前,主動補辦稅籍登記並繳清稅款與利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還能免罰。

二手精品高額轉賣,經常性銷售就是營利

除了團購美食,二手精品的網路銷售同樣可能踩到稅務紅線。許多人覺得「把用不到的名牌包賣掉」只是換現金,應該不用繳稅。但國稅局強調,若是經常性、規模化的銷售,就屬營利行為,依法必須課徵營業稅和所得稅。

中區國稅局曾查到一名民眾,透過臉書社團、「賣貨便」及「蝦皮」頻繁販售精品包。雖然當事人辯稱,這些包是自用後不需要才轉賣,但調查發現,他販售的包單價動輒數千至數萬元,交易金額總計超過6,100萬元,交易筆數也達數百筆,甚至在帳戶備註裡寫著「代購愛馬仕包」、「訂金」等字樣。

這些跡象都顯示,他其實是在以營利為目的經營,而非偶爾清理個人物品。最後同樣被補稅並受處罰。

國稅局提醒,凡是在國內以營利為目的銷售貨物或勞務,不論是新貨還是二手貨,都必須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課徵營業稅。只有偶爾賣出少量自用品項,才不在課稅範圍

國稅局強調,查核並不是針對某一群人,而是透過資料系統比對,自然就會揪出異常交易。無論是社群揪團還是平台販售,當金額累積到一定程度,想要隱匿幾乎不可能

因此,賣家若發現自己的銷售金額已經達到門檻,應盡快補辦稅籍登記與申報繳稅。這不只是避免高額罰款的保障,更是維護租稅公平的必要行為。國稅局提醒,誠實報稅,才能安心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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