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衛福部食藥署:輸入過量醫材意圖販售恐遭移送

青年日報

更新於 2025年08月23日05:53 • 發布於 2025年08月23日05:53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一名女子網購20包棉花棒,後續產品被認定是「不得在網路販售的醫療器材」,在海關被銷毀,警方卻在2年後上門逮捕。衛福部食藥署今(23)日指出,民眾可購買自用的醫用棉花棒數量,需在200支以內,且以每半年一次為限,若超過此標準,須提出專案申請,如違法輸入且意圖販賣者,恐被移送檢調調查。因此,切勿隨意從網路購買來源不明的醫療器材,以免觸法。

食藥署表示,依據「通訊交易通路販售醫療器材之品項及應遵行事項」公告規定,只有部分醫療器材可於網路販售,且販售者必須是販賣業醫療器材商或藥局,產品必須於國內領有醫療器材許可證,販售者必須於網頁刊載醫療器材品名、許可證字號等資訊予消費者,請消費者務必確認購買網頁有相關資訊。

食藥署說,以醫用棉花棒為例,依據特定醫療器材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第6條第4項規定,專供個人自用的醫用棉棒,且數量合計不超過200支,得以便捷通關方式輸入,無須向食藥署申請專案核准,但是以每半年一次為限。若欲進口專供個人自用的醫用棉棒數量超過200支,則應依同辦法第6條及第17條規定,檢齊資料及繳納規費提出專案申請,且申請數量以6個月用量為限。

食藥署強調,針對網路販售醫療器材,已加強網路巡查,倘發現販售醫療器材涉違規情事,均依法查明處辦。如有意圖販賣、供應而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62條規定,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另如有未經核准而製造、輸入醫療器材,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68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逼小學生暴雨競走20分鐘?北市教育局回應了

NOWNEWS今日新聞
02

慘況曝光!國道9車追撞釀8傷…撞成一團「車毀淪廢鐵」駕駛還困在裡面

三立新聞網
03

新北逆子「下藥侵犯78歲母親」致死!法醫揭駭人真相「屍體說話了」

民視新聞網
04

太誇張!中國旅遊業者竟想「跳過官方」直接來台 陸委會霸氣出手了

民視新聞網
05

新竹路面淹成河!騎士被沖倒地險撞公車 驚險畫面曝

民視新聞網
06

台美關係真的大突破!眾議員突發聲「盼賴清德訪美」 民進黨團鬆口了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