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力決定罰款 瑞士富豪超速27公里要繳335萬
1名駕駛在瑞士洛桑市街道超速27公里,如今面臨最高9萬瑞士法郎(約335萬新台幣)的罰款,但他付得起。為什麼罰金會如此驚人?因為這名屢犯超速的駕駛是瑞士最富有的人之一,而瑞士的沃州(Vaud)會依收入、財富或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來決定罰款額。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瑞士並非唯一採用「依身家裁罰」制度的國家。德國、法國、奧地利還有北歐國家也會根據個人財富,來決定處罰金額。這次的罰款甚至不是瑞士史上最高紀錄。2010年,1名法拉利百萬富翁車主就在聖加侖州,因超速而收到約29萬美元(約869萬新台幣)的罰單。
當時,瑞士交通安全團體「Road Cross」表示,富人過去違規常只受到輕判,直到3年前,選民通過刑法改革,讓法官可根據個人收入及財富,對超速和酒駕等輕罪判處與財力相符的罰款。在現行規則下,身無分文者可能只須以1晚牢獄代替罰款,而富裕人士則可能須支付數萬法郎。
沃州法院近期裁定,這名富豪必須先繳1萬瑞士法郎(約37萬新台幣),若未來3年內再犯類似的交通違規,將須支付剩下的8萬瑞士法郎(約298萬新台幣)。沃州刑法規定,最高罰金將依「裁決時違規者的個人及經濟狀況」決定,包括收入、財富、生活方式和家庭經濟需求等因素。
瑞士媒體《24 Heures》首先報導了這起案件,披露這名男子是法國籍,且被瑞士財經周刊《Bilan》列為瑞士最富有的300人,資產高達幾億美元。
據報,1台自動測速雷達拍到他在洛桑市1條限速50公里的街道上,以77公里的速度行駛。檢察官迅速依法律計算出他可能面臨的最高罰款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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