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煌採購弊案判7年 再因收賄逾千萬遭起訴
台電核二廠弊案持續延燒,檢廉長期調查發現,前廠長曾文煌在擔任副廠長期間,就涉嫌與部屬長期收賄,涉及前後5個標案,不法賄款共計1010萬多元。台北地檢署今(13)日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曾文煌等5名公務員及業者郝致衡。
調查發現,台電核二廠前廠長曾文煌2年前就曾因向廠商索賄220萬元,被判刑7年,檢廉持續追查後發現,相關收賄案疑似從他擔任副廠長期間就已開始。
檢方查出,廣承企業行負責人郝致衡為持續取得承攬標案的優勢,曾在廠區內向曾文煌表示,「我有賺錢都有你好處。」檢方認為雙方因此達成行賄約定,郝致衡首次行賄時間為2018年5月,涉及移動式冷卻系統相關標案,並以親自送達或匯款方式,行賄曾文煌等官員。
為躲避查緝,曾文煌一度將賄款藏在辦公室天花板,甚至把家中的贓款藏放在另外租用的倉儲內,相關款項後來均遭查獲,也成為檢廉查辦收賄案的重要事證。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台北/李若慈 編輯/蔡尚晉